“多谢老人家赐酒之恩,还请不要担心,这么多年来我从没醉过,有一次我得了一位富家老爷的赏,一个时辰内足足喝了十八坛好酒,都没有醉过。”
婴宁顿时笑起来。
“你这人好生会吹牛,十八坛好酒垒起来都有好几个你那么高了,你能在一个时辰全部喝完还没胀破肚皮?难不成你肚皮上开了个洞,喝多少漏多少?!”
乞丐却笑容越发苦闷起来。
“我真的并非骗人,我年幼时,还不喜饮酒,沾酒就醉,但不知哪一日,忽然就爱上了这杯中物,一日不喝就饥渴难耐,最后状若疯癫,我原也是殷实人家,家中有父母妻儿,但因为这事,家底逐渐被我给败了大半,我见如此不行,为了不拖累家中老小,于是就自个离了家,从此沦落成了乞丐。”
说到这,他又是苦笑。
“我也曾想过就这么醉死过去,但偏偏千杯不醉。”
“这可真是怪哉。”
秦婆婆悄悄看向小荣。
“寻常人或许有千杯不醉之能,但是喝下十八坛酒还不胀破肚皮,这可不是寻常人能有的本事。”
小荣对秦婆婆微微摇头。
顾云初把这些都看在了眼里。
显然,秦婆婆是怀疑这乞丐人类的身份了,事实上,顾云初也有些怀疑,但从小荣摇头的动作看来,这人似乎并无异样?
那到底是为什么,让一个人能有如此本事,难道是天赋异禀?
这可也不像是什么好事啊,还是说,这是一种怪病?
顾云初心中疑惑,这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头看向那个男人。
“你说你是忽然有一天突然变得嗜酒如命的?你仔细和我说说。”
乞丐不明所以,只以为她是好奇,这种情况他也不是没遇到过,于是就说起了自己的悲惨经历。
顾云初听完,若有所思道。
“我好像听说过你这种怪毛病。”
乞丐一听,猛地抬头。
“真的?”
其余人也好奇的看过去。
顾云初点点头。“我曾听闻有人好酒,每日都要饮酒,且同样千杯不醉,而此人之所以如此,正是因为肚子里有酒虫。”
婴宁好奇的看过去。
“酒虫?那是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