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认输啊!愚蠢的大叔!”云霄果然炸毛:“我这就来。”
“好啊。”金大笑,呵,或许她真能成一个不得了的念能力者呢,不夭折的话。
二人就这样玩了一夜,至天明时云霄才终于榨干最后一丝力气,浑身疲软酸痛的倒下,又困又饿,迷迷糊糊地念道:“大叔,我们明再来……”
她一觉睡到了晚上,只是不知是当天晚上还是隔天晚上,睡梦中好像有人在挪动她,还骂了她几句,她想起来回骂几句,可实在是太困了,眼皮动了两下怎么也睁不开,又睡了过去。
当她终于揉着惺忪的睡眼睡醒时,金正在戈壁滩上烤一只狼腿,被剥去的棕黄色皮毛软软的搭在石头上,瘦长的狼腿串在一根较粗的树枝上,表面已经变得焦黄,在火中滴下一滴一滴浓金的油脂。
云霄扭了扭腰肢和四肢唤醒酥软的筋骨,步履虚浮的走下车,蹲在他旁边问:“有我的吗?”
“哟!你终于醒了。”金含笑督了她一眼,扬了扬自己手上香味四溢的狼腿:“想吃自己去打,连食物都打不到,你还想去探险?”
云霄想了想,是这个理,点点头站起来向夜幕里走去。
一个半小时后,云霄遍身是血的回来了,衣服上沾满了粗短坚硬的狼毛,手上拖着一只皮毛棕黄的小狼,身上秃了好几块。
“怎么去了这么久?”吃饱喝足正在舒服烤火的金问。
“没武器,没杀过。本来想杀一只就跑,结果一群狼扑过来咬我,我只好都打了,溅了我一身狼血。”她一把将狼扔在地上,目光在地上搜寻,想找把刀剥皮。
金丢了一把匕首过去,目光看向那头小狼,这才注意到它竟是被生生掐死的,一时诧异又好笑:“你想去玩,要学的还多。”
云霄点点头,很快褪去了毛皮,将肉剃下切成小块串在树枝上,架在篝火上烤,时不时撒上一点调料。
“我们快出去了是吗?我睡了多久?”戈壁滩是荒漠与半荒漠交界,是沙漠边缘的一种地貌,见到它就证明离出去不远了。
金道:“今天是第五天。”
“可惜了。”云霄叹气道:“我察觉到你很强后就想向你讨教几招,结果竟然被我一路睡过去了,造化弄人呀。”
“你就那么肯定我会教你?”金问。
云霄反问:“你那时不就是在教我?”她又好笑的说:“你们不要都当我傻子啊,我是皮了点,好坏还是分得清的。”
“明明是你不要脸,幼稚,任性,非要扮演小孩!没有正经样子!”金大声斥责道,一看就是积怨已久。
云霄反唇相讥:“想把我埋坑里的大叔没资格说这话!要坏也是你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