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听到这么深奥的问题,林沅愣了愣神,停下脚步,抬眸望过去,点点头,能。
从古至今,多少例子摆在面前。
炎霆很淡地笑了下,伸手帮小家伙将松散开的围巾系好,低沉的声音混着夜色,显得有些苍凉,我从前以为,我们兄弟三人的感情能够一如既往,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因为外物改变。
抓着炎霆的手,林沅没说话,心里想怪不得书里最后你的结局是英年早逝。
太看重感情,终究伤的是自己。
林沅虽然才十八岁,但关于亲情,却看得比谁都透。
从前,他一出生就没有父亲。母亲未婚先孕,被人瞧不起,周围的邻居都指指点点。
他那时候才刚出生一个月,就和母亲一起被外公外婆赶出了家门。
母亲含辛茹苦抚养他长大,却在十六岁那年,把他卖给了一个有□□的男人。
林沅想方设法地逃了,脱离魔爪的时候,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儿好皮肉。
那个变态男人嫌他年纪大,没有弄他,只是将他当成了暴力情绪的发泄对象,每天会拿鞭子抽他好几次。
逃走之后,林沅没有再回家,一个人在外面流浪。桥洞,公交站,还有地下通道他都睡过。
两年后,他再次见到母亲是在一家商场门口。当初被丈夫打得遍体凌伤,狠心把自己亲儿子卖了的女人,挺着大肚子正在卖东西。
脸上是笑着的,抚摸自己孕肚时的神情也很温柔。
林沅那时候没有多看,很快转身走了。
他想,已经没必要再去念想什么了,那个女人恐怕早已忘记自己曾经有个儿子。
后来,他莫名其妙地穿书,遇上的是一个听信继妻继子造谣,把亲生儿子撵出家门的父亲。
至此,他对亲情再没了奢望。
那份早年间对情感的渴望,不知不觉转移到了炎霆身上。有时候,连林沅都没发觉自己是喜欢被炎霆管束的。
在他的内心深处,总觉得有人管束的孩子,才是被爱着的。
回忆没给林沅带来多少感伤,他掂了掂脚,学着炎霆以前哄自己的模样,轻轻摸了摸男人耳边扎手的短发,温吞道:或许,他们根本就不配做你兄弟啊。
踮脚有些累,林沅放弃了摸头的安慰方式,张开双臂给了炎霆一个大大的拥抱,继续道:其实吧,在他们眼中,你可能也不配做他们的兄弟。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各自看待事物的出发点,说不上谁对谁错,只能说三观不一致,为人处事的方法不一样。
但林沅不希望炎霆在亲情方面优柔寡断,最终容易害了自己。
可他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说,也不能直接怂恿炎霆对亲哥哥动手,这样听起来好像很不近人情且凶残。
林沅犹豫不决,害怕自己说出来会被厌恶。
没谁会喜欢自私自利的小怪物,大家都喜欢善良美好的事物。
炎霆顺势将人揽进怀里,准备像以前一样,单手把人抱起来,但一用力,却发现没抱动。
有点儿尴尬。
林沅没明白炎霆要干什么,疑惑地抬头看他,你是要抱我吗?
嗯。炎霆低应了一声,没说出抱不动三个字,但自信心还是有些受挫,心里暗自决定从明晚开始,举铁的时候要加码。
抱我干什么,快去把你手里的垃圾丢了。林沅拽着男人的胳膊,小跑着往垃圾桶跑。
他在前面跑得哼哧哼哧,炎霆在身后轻松地大步跟上,步伐只加快儿了一点儿。
羽绒服太长了,林沅跑起来只能迈小碎步,跑了好一会儿,把自己累够呛,一回头发现距离刚才出发时旁边那棵树,最多五米远。
他自闭了,他不想走了,他想原地蹲下。
可高估了自己,圆滚滚的肚子顶得慌,他根本蹲不下。
林沅弯曲膝盖,撅起屁股,蹲到一半才发现行动艰难,自己现在的动作像极了在蹲马桶。
实在太有损形象了,万一被别人看见,还以为他在随地大小便呢。
林沅抓着炎霆的胳膊,缓缓直起身体,我累了,不想走了,你去丢吧。
这破崽子,让他的体力比以前也差太多了。
怀孕初期,林沅一米七八的身高,不到一百一十斤,是偏瘦削的身材。
长年累月锻炼的炎霆,抱他就根抱小孩儿似的,单手就能抱走,也不吃力。
而这段时间,林沅一天能吃五顿饭,除了早中晚餐之外,还有下午茶和宵夜。肚子里的崽快速长大,他的脸颊也日渐圆润起来。
如今,他早已不是曾经一百一十斤的小瘦子,而是一百四五的大胖子。
炎霆再想单手抱他,也没那么轻松了。
这处距离小区门口的垃圾桶不远,小区里的安保也很好,不会有任何危险,但炎霆还是不愿让小家伙一个人在这儿等,更不愿让他受累再继续往前走。
索性将手里干净的垃圾袋,连带里面的润滑剂和纸巾团吧团吧,塞进了林沅羽绒服的帽子里。
哎,你干嘛?这是我的帽子,不是垃圾桶。林沅控诉地剁着脚,想要把袋子抖出来。
炎霆说:这管润滑剂两百三十,用了两次,还剩一百八。
林沅不抖也不闹了,默默放下手臂,让昂贵的物品好好待在自己帽子里。
他记得那两次是同一天晚上用的,那个晚上一共doi了三次。
也就是说,平均一次十七块,好像似乎也还行?
林沅把自己被冷风吹凉的手塞进炎霆的胸膛前的衣服里,让他给自己暖热,嘴巴里还嘀嘀咕咕,下次买五十块的就行,这玩意儿也太贵了。
很久之后,炎霆恨不得穿越回来把刚才自己的嘴巴捂住,别说出价格。
不然,小家伙也不会在他们俩doi的时候,他每动一次,就念叨一句十七块。
是个男人,都得萎。
第76章
散完步回去, 林沅睡得格外香甜。
一觉睡到太阳晒屁股, 睁开眼, 发现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
还好,期末考试前都没课。
七个月的肚子有些笨重, 林沅深吸一口气,缓缓爬起来。
洗漱完,下楼后,他发现炎霆不在,可能是去公司了。
林沅没问,在冰箱里偷了块儿面包,边塞进嘴巴里边搬起客厅角落里的花盆往外走。
花盆很小,不重,他平时搬来搬去, 也可以适当锻炼身体。
泥土里长着一根绿色的树苗, 冬天还枝叶繁茂,是两个月前,林沅心血来潮想种点儿东西的时候, 炎霆给他找来的。
是植物所培育出来的新品种,一年四季都不会枯萎, 据说花期在冬季。
可养了这么久, 一个花骨朵都没见着。
林沅当初的三分钟热度已经散了, 偶尔闲得无聊才会管它。
今日天气晴朗, 他想带树苗出去晒晒太阳。
刚跨出通往后院的玻璃门, 林沅愣住。
不远处已经枯萎的葡萄架下面, 站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不是炎霆,背影很陌生。
林沅警惕地皱了皱眉,还没出声,那人已经转过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