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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上期节目中,就他最不会做饭,有一次甚至把人家厨房给点了。

不等导演给他使眼色阻止,乔笙说话了,“不用了,我吃饱了。”

“好吧。”沈乐然满脸的遗憾令人无语。

早饭吃完,乔笙三人在导演的组织下,来到了宋哲住处。

宋哲的老家,在魔都。因为上学的缘故,特意在帝都一所高档小区买了一套房。

离明河小区不远,却是一南一北。

乔笙去过几次,后来宋哲说麻烦,让她和他一起住,乔笙拒绝后,宋哲便没在提。

后来他在乔笙对门,也就是如今程宋住的地方,交了一笔租金,却没住进过几次。

抛开其他方面,宋哲其实还算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即便装,也装的让所有人看不出来。

和顾谨书是一样的人,骄傲、自信、冷漠,这些自骨子里透露出来的东西,怎么藏也藏不住。

或许,在轻而易举追上乔笙后,他们就不屑再伪装,从而不经意间流露出种种本性。

但宋哲看起来,比顾谨书隐藏的还深。

他就像一条不叫的狗,躲在角落,冷眼旁观。谁也都不知道,有一天他会从什么地方突然冒出来。

就像上次,他们谈话,是真没发现沈乐然的存在吗?

这点乔笙保持怀疑。

还有宋哲的系统,乔笙先前一直以为,他吃了那么大一个亏,肯定不会忍气吞声。

但他偏偏忍了,什么都没做。就像无事人一样,还有功夫上综艺,凑热闹。不时在乔笙面前刷存在感。

你以为他是真心悔过想追回乔笙吗?

不,他只是保护自己的“私人藏品”,不忍其受分毫的伤害。

宋哲喜欢乔笙,不置可否。但之前的喜欢,他更像对待一只宠物,想起来,逗弄两下。离开或有不舍,可没达到愿意为她留下的地步。

可现在的喜欢,却像对待一件“艺术品”,一件能够给他提供无数灵感的艺术品。

宋哲喜欢画画,乔笙不知道这是他受到了前身的影响,还是他原来的身份,本就是一名艺术家。

能够给顶级艺术家提供灵感的艺术品,其价值相当于缪斯。

你能说他比以前更爱乔笙了吗?

能!

因为缪斯是艺术家的命,而艺术家对缪斯的爱,比任何人都深。当然,也要更执着。

“叮铃~咔~”

“你们来了?”穿着简便的宋哲,腰间系着围裙一脸惊喜地推开门,“欢迎,快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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