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星笑看一眼越晨,知道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程星也没跟他计较,毕竟总裁大人屈尊来超市拎包就已经让程星很不好意思了。
最后程星估计着两个人的饭量,买了一块五花肉和两根肋排,又到蔬菜区买了一些配菜。
程星每拿一样东西放到购物车里,越晨总要再拿起来看一眼,像个小孩子一样对什么都好奇的很。
临走之前程星甚至还去买了一只锅。
越晨一手拎着超市的大袋子,一手提着锅,第一次感觉自己和生活两个字沾上了边。
两个人逛完超市出来再回到家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之后了。
越晨像只大狗狗一样搂着程星的腰趴在他肩头喊饿,程星被他搞得哭笑不得,只好一边安慰一边撸起袖子去厨房忙活。
越晨一开始还是像上次一样,趴在餐桌上盯着人看,趴了一会越晨突然惊觉,这人已经是自己的了,还在这看什么呢?
于是越晨跟着挤到厨房里,黏着程星说是要帮忙。
你是会切肉还是会炒菜?程星把焯好的排骨从锅里盛出来,在一片氤氲的水汽中质疑黏人的越总。
都不会,越晨答得心安理得,要你做给我吃。
那你还在这捣乱,出去等着。程星两手沾着肉沫,腾不出手来,只好用脚把越晨赶出了厨房。
越晨趁着程星没手反抗,钳住人的腰好好□□了一番才放开手退到了餐厅里,接着当一个饭来张口的废物。
程星忙活半天,做了红烧肉、清炒时蔬还炖了玉米排骨汤。
大大小小的碗盘摆满了餐桌的一头,但是越晨却不见了踪影。
程星想越晨可能去厕所了,只招呼了一声吃饭啦,就回到厨房去收拾剩下的食材。
一直到程星收拾好了厨房,还是不见越晨的踪影。
程星洗了手,解下围裙去找越晨。
不在客厅,不在书房,不在厕所。
越总?程星推开越晨卧室的房门,看到越晨窝坐在床边,对着落地窗外的景色发呆。
听到程星的声音,越晨回过头朝他招了招手。
程星不明所以,但还是走到了越晨身边,跟他一起倚在床边。
越晨伸手环住程星的肩膀,把脑袋埋在他的颈间。
怎么了越总?程星握住他的手,亲了亲他的额头。
没,只是觉得现在的我很幸福,越晨直起身把程星抱在怀里,下巴蹭着他的头顶,我们会一直在一起吧。
程星抬起头看他,越晨望着窗外,嘴角微微扬起,眼神里却有一闪而过的不确定。
程星伸手搂住他的腰,不知道越晨怎么了,只是心里突然出现那句很老套的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于是他说,会的,只要你不放手的话,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的。
作者有话要说:写文的时候二师兄的价格老高了...
☆、第 27 章
越晨突然的情绪变化让程星有些懵,但是又不知道做些什么,只好呆呆地任他抱着。
虽然看起来外向开朗,但程星骨子里还是个被动的人,唯一一次主动就是想要追一追魏宇恒以失败告终。
所以当程星发现自己移情别恋上越晨之后也没想过要表白或是怎么样,毕竟他从来不敢奢求越晨喜欢自己。
但事情往往不像计划中的一样,反而总是在自认规矩的轨道上跑偏。
比如迷迷糊糊的表白,迷迷糊糊的误会又迷迷糊糊的和好。
程星在短短一个星期之内仿佛坐了一趟爱情过山车,嗖嗖嗖的,魂儿被甩在后头还没来得及跟上一波又三折的现实。
对于程星来说能和越晨在一起,已经非常非常让人开心了,而当越晨说出想一直在一起之类的话的时候,程星就像每一个热恋中的人一样,感觉非常幸福。
但是和小情侣们不同的是,程星已经不是小孩了。
所以他只能给自己一点余地,留一点退路:如果你一直爱我的话,那么我才会一直跟你在一起。
虽然现在说这些好像已经晚了,但是没关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
越晨不是没有听出程星的言外之意,只不过对他来说都无所谓,就连程星潜台词里的那个前提也无关紧要。
因为。
我会一直爱你。越晨心想。
去吃饭吧,饿死了。越晨拍拍程星的肩膀率先站起身来,又递给程星一只手。
程星抓住那只手,一用力从床边站了起来。
在程星埋头吃饭的间隙里,越晨删掉了手机上的一封邮件。
等到吃饱喝足,程星很利落地把碗盘都收拾到了厨房,越晨也挽起袖子凑到洗碗池边上想要帮忙。
越总会洗碗?程星抱着手臂,仿佛发现新大陆一样,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揶揄。
当然,越晨得意的挑挑眉,做饭的人不洗碗这是基本原则。
程星很开心地笑了笑,正好我不喜欢洗碗。
以后你来做饭,我来洗碗。越晨把沾满泡沫的盘子放到水龙头下冲干净,很自然地说道。
说好了可不许反悔。程星笑嘻嘻地凑到越晨跟前儿。
当老板的,说到做到。
等到一切都收拾妥当,两人又看完了一部电影,程星提出要回家。
越晨盯着他看了两秒钟,然后说了句好。
这回轮到程星盯着他,都这么晚了,你为什么不留我?
越晨蜷着膝盖靠在沙发的一边,好笑道,那都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要走?
程星吭吭唧唧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我我还没准备好。
有什么需要准备的?不是都已经
程星抢先一步用手堵住了他的嘴。
越晨笑得更开心了。
反正,反正我就是要回家了,程星被他笑得脸颊发烫,好像在被火烤一样,忙不迭地窜到门口往身上套外套,明天我再来接你上班。
越晨看着他手忙脚乱的样子,不再逗他,走到门口帮程星穿好了大衣,接着又往自己身上套衣服。
程星一看赶忙拦住他,我自己下楼就好了,怪冷的。
越晨没理他,自顾自地穿好了衣服,又拿过车钥匙揣到程星的外套口袋里,我下楼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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