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男人和他的身高差不多,长相极其普通,嘴里还说着什么曾经有过一个女友,因为时景心的出现,导致他曾经的感情破裂。
依他看,对方根本是一厢情愿,见色起意,不惜劈腿也要追求时景心。
随后追求不成恼羞成怒,才想到到时家堵门一说。
他的女装都这么好看了,和他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时景心肯定也一样好看。
时景苏脑海里已经描绘出身穿长裙的时景心,站在面前的模样。
这个普信男,时景心根本没有喜欢过他,他还要活在自己的想象里,搅乱风云。
他是有着怎样的勇气啊!
时景苏扬起下巴。
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普信男把他错认成了时景心,也别怪他客气。
正好又能帮时景心解决一大难题,纯真善良的人的日常,就是这么的朴实和繁忙啊!
时景苏一手握住对方的手腕。
对方发现“时景心”的力气竟然和他不相伯仲,有些意外。
仅仅愣怔了三秒,时景苏已经一个反擒拿术,将他飞速按倒在地面。
对方激烈挣扎,时景苏干脆坐在他身上,让他在短时间内完全没有任何招架的能力。
对方试着爬起来,但时景苏如同泰山压顶般,将对方压得都快喘不过气。
犯规,“时景心”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犯规?
还……还一点都没一点女人的样子。
时景苏岔着两条腿。
穿牛仔裤就是妙啊,根本不用顾虑会走光的事。
他和老者垂钓一样,独坐钓鱼台,身形极稳。
时景苏轻松地撩一撩长发。
那发丝在徐徐清风下,扬起得老高。
他浑身镀了层天光,眼底也似有金芒。
时景苏笑着露出一口整洁白牙:“你这么弱鸡,是有什么样的信心认为我会喜欢你?”
“没错,我是嫁人了。”时景苏突然有点悔恨,为什么他今天就没能将结婚当天那堪比鸽子蛋大小的婚戒戴在手上呢?
失策啊,真的失策。
今天也算这小子运气好,否则他还能在他伤口上撒盐一百回!
时景苏扬了扬眉,语声嘲讽。
“我老公,比你强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一亿倍,亿亿倍。你就是比不上,连他一根头发丝儿都比不上。不论是外形条件,还是能力背景,他都比你要出色太多太多了。所以,放着这么优秀的男人我不喜欢,而要让我喜欢你,我是眼睛瞎,还是被猪油蒙了心?”
“真为你曾经的女友感到不值,她与你苦心经营了那么久的感情,就这么经不起考验吗?你对我一见钟情?别说笑了,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
“也幸好,你们俩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