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云衢的头发中长到肩,发质顺滑,染了个极其骚包的蜜茶棕,平时总根据衣服打理得人模狗样,是他迷人气质里绝对的加分项。
此刻,步卿允修长的手指穿过洛云衢的长发,电吹风让发丝一根根在手中飞舞,柔顺极了,“小话筒,你的头发好软啊,就是太长了,改天带你去剪剪。”
洛云衢听后,差点被唾沫呛死,首先反应的是,他撩汉的必杀神技可不能毁了,后来想想,他要真想让自己剪,那就剪了吧,反正,现在好像用不上了。
头发吹干果然舒服,洛云衢接过步卿允手里的电吹风,摸了摸他湿漉漉的碎发,短短地,软软地,当风吹过时,像一片黑色的麦浪在翻滚,露出洁白的头皮,嫩的得让人离不开视线。
步卿允身长头小,是标准的九头身,巴掌大的小脸被碎发掩映着,露出尖润的下颌,洛云衢骨骼修长,拂过碎发时能轻易抚摸到他的脸,等手再收回时,感觉指尖上的神经轻轻一颤,像遇到一股电流,不经意地撩拨着神经。
头发终于吹干,步卿允把步子走出个蛇形,终于倒在一张床上,“终于可以睡了,等等,我还要喝点水,小…不对,小话筒毛手毛脚,把水杯打翻了怎么办?”他咕咙着,从旁边的桌子上拿了一瓶水,打开瓶盖后,差点儿没找到嘴,险些洒了一地,好在他及时把瓶嘴凑到了嘴边,喝了几口。
“这次,我真的要睡了,小话筒,你怎么还不来?”步卿允说着就要脱睡衣,“好热,不然抱着小话筒就更热了。”
步卿允迷迷糊糊看了一眼靠在玻璃门的洛云衢,诧异地问,“小话筒,你怎么还不过来,再不回来,哥哥就不理你,也不给你做肉骨头汤了!”
“嘶!”洛云衢倒吸一口气,合着说了半天,他当了人家半天的宠物狗了,想想他家宠物还真有本事,居然能帮主人吹头发。
洛云衢知道他喝多了,自然不会和他计较,生无可恋地回应,“誒,小话筒来了!”说着就走了过去。
步卿允见他终于在自己身边乖乖躺下,心满意足地把他抱进怀里,一只手自然而然地开始撸他的头发,“小话筒,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他自顾自说了一会儿,不知怎么,情绪越来越不对,眼里慢慢蓄满泪水,“我都走了这么久,我妈怎么样了?你有没有惹她心烦?”
“没有!”洛云衢为他哄他,也是豁出去了。
“没有就好,她平时那么忙,又要去学校上课,周末又要去补习班代课,没了我这个累赘,她会过得好一些吗?”说着,他泪水自脸颊流下,滴在洛云衢的额间,滚烫的。
洛云衢本来体格比他大,被他当宠物抱在怀里这么久,身体早僵硬了,现在看他哭得这么伤心,于是再也忍不住,轻易地挣开怀抱,反过来把对方抱进怀里,用修长的指尖抚去他眼角的泪水。
“你怎么会是累赘呢?是救星还差不多,《FUNK少年》现在为什么火,还不是因为有你,而我,也不像以前一样迷茫,虽然不知道能在队里呆多久,最起码,我现在真的爱上了爱豆这个职业,你太让我感到意外了,就像一个新的生命能量体,不知不觉地吸引着我,让我时时刻刻想和你在一起,如果这样的你是个累赘,那我,喜欢这个累赘。”洛云衢充满磁性地声音轻轻低语着,抚慰着步卿允忽然涌上心头的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