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衣裳的确过于轻薄,却没有钟应想象的透,除了露了一截肩膀和一线胸膛外,身下那一块块破布并不露大腿,而是随着钟应的行动而微微拂动,有种即将乘风而去般的缥缈。
楚欢小心翼翼的给钟应腰上挂上玉饰,发觉钟应手腕上悬着两个手镯后,便放过了钟应的手,随后给钟应梳了一个半束半披的发髻。
“你的耳饰很漂亮,除了特定的族群外,我很少看见男子佩戴耳饰,特别是你这样的公子哥。”楚欢将一只月白发簪穿过墨发,固定发髻。
“我娘的遗物。”看他服侍的那么舒服的份上,钟应理了他一句。
楚欢微愣:“原来如此……”
最后,他将一银月额饰,点缀在了钟应眉心,退后一步道:“可以了。”
钟应不太习惯自己这般“花枝招展”的模样,蹙起了眉头,但是因为还在忍受范围之内,但也没真的表演一出“手撕衣裳”的戏码。
“花阁的衣裳都是特别定制的,你要小心一点,千万别扯断了腰带。”楚欢叮嘱。
“为什么?”
楚欢清咳了两声:“腰带掉了的话,整身衣裳就会散了。”
只围一块薄纱在身上,若隐若现。这么定制只有一个原因,好脱。说白了,不管楚欢他们看的多么人模人样,就是出卖色相,干皮肉生意的。
钟应出去晃了一圈,隔着架子发觉胖墩两人,跟一堆美人坐在蒲团上,正在说笑,似乎已经和他们打成了一团。
胖墩热爱美色,是一只舔狗,在他的各种夸赞吹鼓下,花堂的美人们一开心,就把自己的事说了出来。
一位妖娆的女子拢了拢头发,笑道:“我是妖修,世人骂狐狸精的狐妖,修的是合欢阴阳道,跟修为强大的修真者双修,能够提升修为。在外头,说不准就有死脑筋要收了我,在花堂,吃的好住得好,还能轻易约到合适的人双修,岂不美哉?”
一个说:“我从小在花堂长大,玉姑姑就是我长辈,她们就是我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我离不开这里,干脆待一辈子好了。何况玉姑姑说了,我若是年老色衰了,她保证管我一口饭。”
“……”
每个人都有留下来的理由,倒是出乎钟应的预料,他还以为这些人大半都是被强迫来的。
“你了?”钟应斜睨一眼,“你为什么留在这里?”
楚欢一愣,脸色第一次变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笑道:“我是个道修,但是你应该看的出,我资质低下,悟性极差,一辈子也难有所为,在这儿求个安定日子,也不错。”
“说谎。”
“……”楚欢叹了口气,“其实也不是什么秘密,我的家族惹上仇敌,父母亲族被杀,我哥哥就带着我逃到了极乐城避难。其实,被追杀时,我还小,根本记不清父母模样了,养大我的,是我哥哥。薛城主看上了我哥哥,逼死了他。”
真提起自己的事来,楚欢反而云淡风轻起来:“我哥跟我不同,他心高气傲,不愿受辱,所以选择自爆丹田而死,闹得动静比较大,所以我的事,只要稍微打听一下,你就清楚了。我哥死后,我就进了花堂,在这里接触的人物多,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有大人物看上我,愿意为我报仇。或者去城主府上侍候时,找到机会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