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重生六零年代
贾二弟在家里练了两天字后,终于写了一封情书出来,看着那信纸上的字,只能用差强人意这个词来形容。
他自己拿着这封信左看右看,总是觉得不满意,于是拉着贾小弟来帮他抄了一遍,把个贾小弟抄得面红耳赤的。
“二哥,你这写得也太肉麻了吧?”贾小弟脸红红地说。
“肉麻吗?不肉麻啊。”贾二弟一本正经地说。
贾小弟晕,还不肉麻!把人家普希金的情诗都拿来抄上了!
“这些句子不高级吗?”贾二弟还在一本正经地说。
“嗯嗯,高级,高级得很。”贾小弟点头。
以后都别说他这二哥没文化了,人家还知道哪些诗高级!
“我可是摘抄了不少名家诗人的优秀诗句呢,”贾二弟得意洋洋地说“你再帮我润润色,该改的改,改修的修,总之你要充分发挥把你的文采发挥出来。”
“……”贾小弟无语了——这究竟是谁在写情书啊?我么?
不过,对于写文章贾小弟真的不是盖的,隐丰县中学生作文大赛时他还得过第一名呢。
那,好吧,就当自己写一篇作文吧,只是这次的作文题材是情书而已。
于是,贾二弟在信的开头又引用了一段屈原的浪漫情怀诗歌《湘夫人》里的段子,还用上了《诗经》里的“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等句子。
写好后又念给贾大弟听,这文采简直把贾二弟听得热血沸腾,连声说,“好,高级!高级!”
“嗯嗯,现在这高级都是属于你的,我可没写过这些哈。”贾小弟说。
“嗯嗯,我写的,我写的,你是纯洁高尚的学子,你咋会有这些歪心思呢!”在二弟笑嘻嘻地说。
嘿嘿,别说贾二弟文化水平不高,但人家脑袋瓜灵光啊,办事有的是路子,人家还把信封都买好了,让贾小弟把邮寄地址都给写上,丝毫不露自己劣拙的笔迹。
信封封好,邮票贴上,他左右端详一番后,表示很满意很满意,小弟的字写得真不是盖的,简直比二姐的字都写得好。
哈哈,贾二妹(后世)虽然文化水平高,但在二十一世纪时都不怎么用笔写字的,写字都叫码字,用手机和电脑就好了,所以钢笔字就很一般啦。
这也就是贾二弟为何不让他二姐帮忙抄一遍信的原因了,呵呵,这孩子鬼着呢!
拿着这封堪称完美的信贾二弟来到了街上邮局,立在邮筒前他想了想,觉得让邮局寄信去太慢了,普信一般最快也要寄一周时间才能到达,也不管你邮寄的地址有多近,反正人家就是慢悠悠,就像坐轿子一样。
没办法,这就是这个年代国家单位办事的效率,邮局可是国家单位,是这个年代最牛皮哄哄的单位呢。
想了想,贾二弟决定来寄个邮政快寄。
可是快件得重新换信封啊,那就意味着自己必须要重新写邮寄地址,自己这一手字迹啊……
怎么搞?
要知道信封上的字就相当于自己的脸面呢!
要不把这个信封上小弟写的字剪下来贴上去?
卧槽!亏他想得出!
不过他终究没有将那些字剪下来,因为他发现了一位来寄信的学生字写得相当好,于是他就恳请那位同学帮他写一遍。
“我不会写字。”贾二弟笑呵呵地撒谎说。
这话一出,就连邮局的工作人员都很讶异,盯着他看——这么帅的一个兵哥哥,不会写字?
看吧看吧,无所谓啦,反正贾二弟的脸皮厚!
“这封信今天能送到吗?”贾二弟问。
“今下午能送到。”工作人员看了一下收信地址,笑着说到“这么近,你自己一趟子就送过去,还用得着邮寄嗦!”
“呵呵,我这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信件,必须邮寄。”贾二弟也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