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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吃肉比喝血好啊(1 / 2)

看莫雪这表情,是想喝生血啊!这万一要是被李荣虎知道,还不得吓坏了?

李荣虎却没发现江氏的异常,见莫雪对山鸡有兴趣,兴致勃勃的道:“对啊!后山上面山鸡可多了,我没事的时候总是偷着上山做点陷阱,有时候还能套到野兔呢!但是我爹不许我上山打猎,我只能在山里偷着烤着吃。你问庭轩这家伙,以前可没少吃!”

莫雪尸性比人性占上风,这鸡肉虽香她却不想吃,现在听到李荣虎说山上山鸡野兔很多,当即就坐不住了。

她一把抓住李荣虎的袖子道:“荣虎哥哥,你知道山鸡和野兔在哪吗?能不能带我去?”

李荣虎看到莫雪抓住自己的袖子,不由的一愣。

莫庭轩这个妹子从小就腼腆的很,每次见到他跑得比兔子还快,今天怎么忽然胆子这么大了。

但他和莫庭轩亲如手足,莫庭轩的妹妹就是他的妹妹,见莫雪饭都不吃就急着要看山鸡野兔,只当她是小孩子心性,笑着道:“怎么?鸡肉都堵不住你的嘴,想吃野味儿了?那你也得先把饭吃了啊!”

莫庭轩生怕莫雪暴露自己想要喝生血的事情,忙抓起一只鸡腿塞进莫雪的嘴里道:“是啊!都这么大了,还贪玩顾不上吃饭,也不怕你荣虎哥哥笑话你!天色这么晚了,你让人家上哪给你找山鸡野兔去?明天再说!”

莫雪被莫庭轩塞了一嘴鸡腿,心中有些懊恼。

大哥冤枉人!她才不是贪玩呢,她是饿了,想喝血!

但话到嘴边,舌头一触到炖的香香软软的鸡肉,她便有些不淡定了。

好鲜!牙齿一碰还弹牙!

鸡肉被炖的酥酥的,咬一口又润又滑,还有一条一条的肌肉纤维,柔软又不失嚼劲。

莫雪顾不得为自己伸冤,狼吞虎咽的啃一大口,好吃的舌头差点吞下去。

好香好香!

怎么回事?她明明是丧尸,只喜欢喝血吃生肉的,为什么会对这种水煮的东西产生这种欲罢不能的感觉,就好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嘴巴根本停不下来。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烹饪的魅力吗!

这不能怪莫雪没见过世面。

她所存在的世界是科技高度发达的25世纪,因为人口的增大和科学的进步,农业和畜牧业根本没有多少容身之地。这也导致了人类的食物供应少之又少。

新鲜食材是达官贵人们才能享用的东西,像他们这些贫民,平时除了吃配比好的营养剂,和压缩饼干,就只能吃些肉类和蔬菜的冻干食品解解馋。

像这样原汁原味的炖鸡,别说是这辈子,就是上辈子莫雪也没有吃过!!

莫庭轩原本还担心莫雪会翻脸,要知道他这个妹子被打坏了脑袋之后脾气可是大的很,一言不合就要动手的。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莫雪只是皱了皱眉,随即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竟然抓着鸡腿狂啃了起来,心中顿时大为安慰。

他还以为莫雪以后就光咬鸡喝血,不吃饭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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