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陶朱虽然很好,与他家世武功相当,是很完美的妻子人选,却有一个致命缺点,便是喜欢与人切磋武功,而且若是打上瘾,就会不死不休。
当年十四岁的裴宁一在午夜惊醒,却瞧见自己的情人拎着一把匕首比在他的脖颈处,目露凶光,吐出一缕寒气:“......我们来比比谁的刀更快吧。”
按理来说,面对这种情况,没当场尿裤子已经算得上是英豪。
然后他们就掰了。
裴宁一临走前朝我恭敬地拱手,似乎是觉得我是个狠人,我也这般想。
而我与她成亲,并不是心理变态到争着做活靶子,而是真心看中这个人,无论她是不是哪一点与那个谁很像,无论她姓甚名谁是那一门派的传人,这都不重要。
是她来的时机巧,也是我喜欢的类型,这样就够了。
所以说,感情最要紧的是出现的时机,很多人,出现在了错误的地点,便只能成为过往。
我没什么遗憾的,现在这样也很好,我的夙愿已成,以后那个人怎么样,都和我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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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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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番外6万丈峰日常
“开饭了开饭了开饭了!”
阿九抱着一个大锣鼓,漫山遍野地走来逛去,每瞧见一个同门,就大声在人耳朵边嚷嚷:“今天师父下厨!速归速归!”
而这帮同门呢,一听是师父他老人家下厨,一个个突然都丧失了斗志,失去了人生理想,也没有了前进的动力,恨不得化身蜗牛,用爬的回饭堂。
万丈峰上没人喜欢师父。
师父脸上霸着好几条长长的疤痕,又蓄了不长不短的胡茬,正眼瞧人时目露凶光,嘴角向下死垂,似乎生来一副凶神恶煞的苦情相,谁敢在他面前造次。
就这,大师兄还说,师父年轻时候一定是个帅哥。山上人一直听他的话,唯有这句,一概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