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钻石是个很能说的人,刚才回答辩护人的问题时倒豆子一般倒出了无数话语,陆心衡抓住了其中矛盾的一点。
王钻石:“我有好几个姐姐,家具厂的是我二姐,快递公司的是我三姐,我还跟我大姐在学校打过工呢。”
陆心衡:“202年6月13日,你在哪里工作?”
王钻石:“这个我得想想啊,我跟我二姐是去年,那202年我肯定跟我三姐。”
陆心衡:“快递公司?”
王钻石:“对对。”
陆心衡:“具体做什么工作?”
王钻石:“那肯定是快递啊!法官我跟你讲啊,当时我送快递的速度可是全公司最快的,人称快递侠呢!”
陆心衡:“送过快递到关平市吉光区吗?”
王钻石:“没有!”
陆心衡低头扫了眼光脑屏幕,翻到证据卷的其中一页,问他:“204年11月13日你因犯盗窃罪被橙马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那一次你承认只偷了五百星币,为什么最后赔付给被害人两千星币?”
王钻石目光闪了闪,说:“那是我家人赔的,我哪知道为什么啊!”
陆心衡不再讯问,让公诉人开始出示证据。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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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个说明,设定的是这个世界还是有【钱】这种实物存在的,还是会有极个别人喜欢在家里放【钱】。
第二十二章
公诉人证据出示完了后,被告人和辩护人分别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被告人说:“有意见,全都有意见。他说他被偷了三万星币,那就是我偷的吗?我连吉光区都没来过,他家在哪我都不知道,我怎么偷?还有这个DNA鉴定,反正我没去过,鉴定结果肯定出错了,我申请重新鉴定!你们从什么窗户上鉴定出了我的DNA对吧?那就把这个窗户重新鉴定一下!”
都三年前的事了,窗户上的痕迹早就更新换代无数回了,王钻石提出这要求就像是故意耍无赖。
律师虽然年轻,但毕竟是专业的律师,提出的质证意见就有逻辑多了。
洪律师把身体坐得更直了,充满信心地说:“下面辩护人对刚才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第一……”
“……全案的证人证言只有一个,那就是被害人的弟弟,只有他弟弟能够证明他被偷了三万星币。但是被害人和证人之间关系特殊,辩护人认为其证言的真实性存疑。即便证言真实,也不能够得出是被告人王钻石窃取了这三万星币的结论。”
说到这里,辩护人暂时停了下来,拿起桌上的杯子,喝了一口水。
“……对DNA鉴定书有异议。那份DNA鉴定书唯一鉴定出被告人DNA的是来自窗户上的一个擦拭。擦拭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皮屑,一种是指纹。如果是皮屑的话不排除有他人携带进来的可能性。而指纹的话,用似然率来认定是否同一,只是可能性大小的一种表述……”【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