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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刻这个雷达又在发挥作用,酥麻的感觉蔓延到了他脖颈与肩膀的连接处,随着周云轻的脚步声起起落落。

周云轻目不斜视的走过去了,这回连一眼都没给沈研。在他经过沈研时,沈研呼吸都暂停了,等人家走过去,沈研终于绷不住了,扭头盯着人家背影猛看。

司言叹了口气,“老师办公室的属性很复杂,好学生进去如闲庭信步,我们这种的进去就是如履薄冰。”

沈研远远的眼见着周云轻敲门进了八班的门,也跟着叹了口气,想起了一句诗:君住长江头妾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当然,就表达个意思,他就是想和周云轻做朋友,尽管这个想做好朋友的心情迫切到有点疯魔了。

这种心情准确来说有一年多了,中考结束之后,他爸说是时候让他了解读书的目的和工作的辛苦了,于是给他找了个书店打工,让他自己把高一上半学期的学费赚出来。

沈研就是在那家书店第一次见到周云轻的,当时他是书店的职员,周云轻是顾客,那时候沈研还不知道人家叫什么,但是这个顾客年纪和他差不多,在那个暑假里又经常过来看书买书,最重要的是,在沈研眼里,这男生就像身上有光一样,让人觉得特别耀眼,又很想亲近。

沈研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总是忍不住多看人家几眼,男生在露台上看书,他就在落地窗旁的书架那边呆的时间格外长,男生如果在一楼逛,他就在收银处旁边忙活。后来,有个晚上,沈研睡不着觉给自己分析了好半天,得出结论,他一定是太想跟那个男生做朋友了。

暑假结束时,沈研拿到了工资,他马上要开学,事情多了起来,一直到去学校报到那天,他都没机会再去书店。

上高中后,他周末经常去那家书店,再没遇见过那个男生,高中课程忙了起来,整个暑假都在补课,寒假也只放春节那十来天,就算沈研想再去书店打工也没时间了。

沈研本来以为再也见不到那个男生了,结果高二开学学校转来个新同学,这个同学叫周云轻,来了第一个月月考就考了学年第一,人又长得特别帅,很快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沈研听人家议论时本没太当回事,结果在一次间操上有人指给他看,他远远的才看了一眼,脑袋就嗡的一声,原来周云轻就是他在书店里遇见的那个男生。

时隔一年,周云轻比他在书店遇见时又长高了一些,脸长开了一些,看起来更帅更好看了。

沈研很开心,但是跟在书店时一样,他还是没机会认识人家,他在一班,周云轻在八班,两个班级正好在一条长长的走廊的两端,两边各自有一条楼梯上下楼,连在路上制造个偶遇都没办法。

于是他只好暗中观察人家的消息,期待能有机会认识并且成为好朋友,并且这种心情随着时间的延伸越来越迫切越来越疯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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