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送客人下楼,何耀瘫在懒人椅上,查看今天拍的照片。
主题鲜明,构图简洁,每一张都完美。
但看着看着,他不由自主停在了明月脸上,神色痴痴的,一颗心柔软无比。
十分钟后明月回来,见他拿着相机出神,问:“拍的怎么样?”
何耀“啊”了一声:“你说什么?”
明月笑:“发什么呆呢?照片还成么?”
何耀往边上挪了挪,朝她勾手指:“过来看。”
明月本想说:“不用看,我相信你的技术。”
可鬼神神差的,她被蛊惑了一般,径自朝他走去,坐下后才想起一位女客人的评价——
“今天给我们照相的小帅哥颜值太高了,一看他就是那种可狼狗可奶狗的类型,真的很吸引人啊。我要是有个这样的男朋友,少活十年都没问题。”
其他的附和。
“现在找对象就是要找好看的,瞧着他的脸心情好,什么气都生不起来,而且后代基因也好,一举两得。”
“对啊,如果让我在有钱和有颜中选一个,我肯定选长得帅的……”
突然话锋一转。
“明老师,你都没跟我们介绍,他是你的小男朋友吗?”
女人之间随便开个玩笑,明月也没认真:“如果是我的小男朋友就好了,每天看着多赏心悦目啊。”
“明老师你可以主动追呀……”
……
明月回味完这些话,才意识到她和他挨得极近。
少年就是个活体火炉,体温热,呼吸热,明月被烫得心里一惊,直发紧。
何耀没注意到她的反常:“我最喜欢这……”
明月腾地站起来:“好了,不看了,你回头发给我就行。”
两人合力收拾好工作室的残局,驾车去附近的商场。
这会儿还不到明月平时下班的时间点,两个人都不饿,决定先去买衣服。
进了店,明月让何耀自己去挑,她在沙发坐下,摸了手机出来。还没摁亮屏幕,就被一只修长的手抽走:“你不给我参考意见么?”
也许是因为他拿走了她的手机,明月的目光被少年的手指吸引,愣愣的感叹了一句:“我现在才发现,你的手很好看!”
“居然现在才发现?你也不太关注我了吧!”何耀贫了一句,低头笑看着她,调侃:“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手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什么问题吗?”
“完全没问题,你喜欢的话,我送给你都可以。”
“怎么送?”
“听说过‘剁手’一词没?”
“是我孤陋寡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