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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席第一排前面有长桌,一般是留给老师或者评委坐的。他们打开手机闪光灯,随便找个什么高点儿的东西,让手机靠着立起来,对上舞台。

两束白色光芒混在一起,射在舞台中心,营造出小小的聚光灯效果。

但是第一天他们就发现,当励小绝站在这低配聚光灯中间时,闪光灯直刺眼睛,他睁不开,就“不会有完美的表情管理”。

于是就改了,一部手机立在旁边一点儿,偏光。另一部手机季遇拿着,跟着励小绝的表演走。

追光。

然后励小绝爬上舞台跳舞,他那会儿的舞姿特别Swag风格,街头、自由、毫无拘束。

季遇则直接一屁股坐在那评委席长桌上,脚悬着,举着手机欣赏他的表演。

他举着光,去追逐他的身体。那束小小的光和着他舞姿的律动,照亮他银灰色的头发,照亮他的半边脸,照亮他的脖颈和左边的锁骨,照亮他有力的手臂。

这一块儿陡然亮起,另一边又暗下,励小绝在这过于低配的灯光下,永远是置于一片光亮一片阴影,但他总是表演得很沉醉,季遇也看得很沉醉。

西厅挺小的,但当整个厅只有两个人时,又挺大的,尤其是黑暗更会放大它的空旷。那儿只有两束小小的光,一束在动,去点燃人影。

季遇坐在黑暗中,用闪光灯去追逐他。

但是他在第一天就猛然意识到。

他举的闪光灯太弱了,总是追不上耀眼的励小绝。

那一天,励小绝很满意地说:

“大神,这就是我的第一次舞台了,你就是我的第一个观众。以后你也要给我举闪光灯哈。”

季遇很幸福,却又第一次对着他,生起一种无力感,他忍不住道:

“那个时候到处都是绚丽的舞台光把你围住,闪光灯早就被淹没了,不重要。”

结果下一秒,他那种无力感就被励小绝的一句话给吹散了。

他揉了下他的头发。

“让你举闪光灯不是让你照亮我,是让我看到你。傻逼。”

第27章乌龙和男友人设

季遇不是什么圣人,从未有过什么甘愿默默无闻的无私念头。相反,他觉得他和姓励的最大的相同点,就是都挺喜欢装逼。

只是装逼路子不同,一个直接高调一个故作低调,一个喜欢搞出大阵仗一个酷爱不走寻常路,本质上,他俩习惯目光也享受目光。

这可能是很多帅哥的通病。

所以,当励啸说要直播“说实话”时,他觉得行。

爆吧,反正都这样了。

公开也算是留下痕迹,不至于让大学那几年都搞得像他做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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