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穿那种亮闪闪,有珠子和蕾丝之类的衣服。
想想一个个人高马大的女孩子,穿上这样的衣服,有多怪异和违和。
穿衣服要穿适合自己风格的,但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又挺不容易的。
气质是关键啊。
如果能培养出独特的气质也是不错的。
宁舒捏了捏腿上胳膊上的肉,是不是又要开始减肥了?
减肥真痛苦。
宁舒往脸上抹了防晒霜,防晒霜是一年四季必备的,抗衰老从防晒防糖开始,糖吃多了,容易糖氧化使人苍老。
少吃糖和甜品,还要少吃冷饮之类的。
那是不是开始了养老生活?
哎哟我去。
好吧,美丽不是一天成就的。
宁舒换了衣服,顺便揣了两个姨妈巾在兜里,去上课之前还垫了一张,这样就不会漏在裤子上了。
丹青:“委托者跟胡明旭是这么认识的,难道你不想认识胡明旭吗?”
宁舒翻白眼,“姨妈糊裤子上是很光荣的事情么,尴尬不尴尬?”
反正她挺尴尬的。
丹青:“你这是消极怠工,这种方法虽然尴尬,但会因此认识,而且还能去还衣服,一来二去的。”
宁舒呵了一声,“是荣静白因此认识了胡明旭,而不明旭根本就不认识她好不,都不记得。”
再说了,现在这样的形象一点都不适合认识胡明旭。
还是让自己更好的时候再说吧。
还有,宁舒是真的在消极怠工。
实在不知道这个任务从哪里下手,从根源上来说,是因为荣静白不够漂亮,不够自信,才要献出灵魂之力,只求能够跟胡明旭在一起。
在委托者的心中,胡明旭大概只会喜欢美女,因为交往的女朋友都是美女。
委托者喜欢胡明旭,是因为胡明旭什么都好,长得好看,家庭条件也给他涂上了一层魅力。
一白遮三丑,一高遮五丑,一富遮百丑。
而且胡明旭心底还好,虽然这件事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件顺手的时候,可对于委托者来说,就是免除了尴尬。
宁舒到了教室,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这节是毛概课,等到下课时候,委托者就会顶着脏了的裤子到处溜达,在走廊遇到了胡明旭。
胡明旭就把衣服给了荣静白。
荣静白才开始了解胡明旭,上学校论坛,了解胡明旭,越是了解他,就越是喜欢,越是喜欢就越不可自拔,越不可自拔就越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