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排骨啊。林听雨转过身,放下锅铲, 拿起旁边的筷子,把一片黏在肉上的姜片揭下来,这是姜片,被你看成骨头的横截面了吧。
闻着倒是挺香。陈澍倚着厨房门框看他,你尝了味道了吗?
尝了,有点一言难尽。林听雨把锅放到洗碗池里,打开水龙头,还有两个菜呢。
把锅放着吧,一会儿我来洗。陈澍说。
馒头早就蒸好了,陈澍用盘子把它盛出来,摆到餐桌上,一人一盘。
虽然他并没有在家做过饭,但餐具还是准备了两套。
买的时候他还在想有必要买两套吗反正可能永远都用不上,犹豫了很久还是买了。
这不,还是会有用武之地的。
林听雨版的红烧肉是用油和黄酒熬的,一点水都没有放。把切好的五花肉用香料和姜片焯水后,往锅里搁油,趁着油没热,放两勺碎冰糖,迅速翻炒后把肉和黄酒、姜片倒下去,再加一勺酱油,几滴醋,翻炒到黄酒熬干即可出锅。
这样焖出来的红烧肉是脆口的,吃起来一点也不油腻,非常爽口。
可惜的是林听雨没掌控好火候,把糖炒焦了,所以整盘肉看起来都黑乎乎的。
难吃。林听雨吃了一块,眉头整个皱起,嘴角跟着耷拉下来,一脸痛苦,苦的。
陈澍也夹了一块,尝了尝:还好。没有糊得很厉害,苦味只有一点。
别吃了别吃了。林听雨把另外两个菜推到他面前,吃这两个吧。
另外两个菜比较简单,所以炒得很成功。
西葫芦片是用蚝油炒的,很下饭,藕片更是脆爽可口。
他们俩都喜欢吃辣,于是林听雨肆无忌惮地切了很多青椒和指天椒。
别浪费了,我觉得挺好吃的。陈澍说着又夹了一块红烧肉,多做几次就熟练了。
林听雨正好夹了一筷子西葫芦片,听到这里,他抬起头,冲陈澍笑了笑:我是凭记忆做的。这道菜我小时候经常吃,是我最喜欢的一道菜,不过后来就再也没吃到过了。
你妈不给你做了吗?陈澍随口问。
我妈不会做。林听雨静默两秒,这是我爸的独门秘方。
陈澍往嘴里扒饭的动作一顿。
那些挂在糖厂大门口白底黑字的横幅和楼道墙壁上的涂鸦仿佛光怪陆离的万花筒,交错着出现在陈澍的脑海中。
小时候经常吃。
后来再也没有吃到过了。
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
陈澍没再想下去。
或者说,他没敢再想下去。
我爸对我挺好的,在我记忆里,他对别人挺严厉的,喜欢摆官架子。林听雨边吃边说,眼睑低垂,没有看陈澍,但是他挺疼我的。
可慈爱的父亲又怎么会做出抛妻弃子的事情呢。
想到这里,林听雨自己都忍不住勾了勾唇角。
他看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时间,说:快吃吧,一会儿就迟到了。
陈澍坐着没动。
他放下筷子,站起身,走到冰箱旁边,拉开门,从里面拿出两瓶冰可乐,递了一瓶给林听雨:给。
啊谢谢。林听雨接过可乐,拧开瓶盖,喝了一口。
你恨他吗?陈澍忽然问。
林听雨喝可乐的动作一顿。
他慢慢放下可乐瓶,拧上瓶盖,眨了眨眼睛,纤长浓密的睫毛随着眨眼的动作颤了颤。
我恨啊。林听雨笑了一下,我的恨意没有一刻停止过。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垃圾一样的父亲,他或许不会变成现在这副疯狗般的模样。
正常的童年,正常的成长,正常的家庭
这些早已经不再奢望的东西,他或许都能够拥有。
但可笑的是,和绵长刻骨的恨意交织在一起的,竟然还有那些时不时从回忆里冒出来的温情片段。
哪怕已经很遥远,哪怕已经很模糊,却像一根毒刺一样扎在林听雨的心脏上,一边往他的心注射着毒液,一边清晰地提醒着它的存在。
不要用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陈澍看着他,声音低而清晰,听起来有些缓慢的温柔 ,该受折磨的人,不是你。
林听雨缓慢地呼了口气,笑着说:忘记过去等于背叛,无论是现在的我还是未来的我,都是从过去那个不堪的、糟糕透顶的我缓慢成长而来的。
不是要让你忘记。陈澍连往日冷淡的目光好像都变得柔软了两分,有些伤害这一生注定无法忘怀,但是你可以选择把它封死在箱子里,扔到角落,永远都不要主动想起,但也别轻易忘记。把它变成引擎,变成动力,说服自己去打破既定的命运安排,奔向你心中所想的那个未来。
林听雨盯着摆在桌面上的那瓶可乐,一串串细小的气泡在饮料表面上翻滚着。
打破既定的命运安排吗。
他心中所想的那个未来
真的可以义无反顾地奔赴吗?
林听雨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才开了口。
像是在问陈澍,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我可以吗?
你可以的。陈澍说。
你可以的。
说给林听雨听,也说给他自己听。
在陈澍家里吃完饭,两个人踩点到了沈青梅家。
林听雨本来想等陈澍一块回家,可今天约架中途他临时跑路了,顾眠一连发了三十二条消息过来骂他重色轻友,威胁他必须在九点半之前赶到烧烤摊喝酒谢罪。
林听雨不得已在九点放学时准时离开,不然他觉得自己会被顾眠骂到头掉。
陈澍倒是和往常一样,留到了十点钟,把今天安排的复习任务都做完了才走。
有一件事我一直很在意。临走之前,陈澍把最后一本习题装进书包,抬头望向黑板对面那堵墙正中央挂着的那幅画,老师,这幅画你在哪里买的?
这副画陈澍从刚来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了,沈青梅将它用玻璃面的木质画框裱了起来,挂在教室里最显眼的位置。
陈澍每次来沈青梅家时,都会留意一下这幅画。
画的内容是一片浩瀚宇宙,五彩的行星散落在各个角落,一个身穿白色衬衫的少年宛若失重般,仰面悬浮在画面正中央。
这幅画的线条粗粝奔放,画风非常粗犷狂野,色彩运用大胆,颇有些毕加索的风格。
看得出来,作画者是个想象力天马行空的人。
这幅画?原本坐在座位上批改作业的沈青梅抬起头,顺着陈澍的视线看过去,随即一笑,哦,这个啊。不是买的啦,是听雨画的。
林听雨画的?陈澍有些意外。
林听雨,竟然,会画画?
不知怎么回事,一个画面忽然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
陈澍想起来,他曾经在林听雨课桌抽屉里见过的,一大把墨绿色的铅笔。
那把铅笔的削笔方法很特别,笔尖不是用卷笔刀削出来的那种,而是用小刀一刀一刀削出来的那种笔芯露得特别长。
现在想起来,那确实是画素描的人才会用的削笔方式。
看到陈澍的反应,沈青梅也有些意外:听雨没有和你说过吗?他从小就学画画了,大概有十年了吧,画得非常好。不过后来他就没有再去学了。
是。
确实画得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