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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植物人老公醒了「穿书」——牧笙歌(41(2 / 2)

有可能这掉落的千纸鹤就是那少年的。

Vinson从前台手里接过千纸鹤,仔细的看了一下上面的字迹,心中按耐不住的激动。

是他的字,是哥哥的字迹。

Vinson先生,这千纸鹤有可能是那位少年的。助理在一旁提醒他。

那名少年把千纸鹤放进钱包里,就向大门外走去。

Vinson看见了随即追了出去,助理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时候,东家已经跟着那少年追出去了,助理也赶紧跟上。

阮成白顺着街两边慢慢的走,看看附近有什么吃的,现在他一切电子设备都没用,要不是怕顾墨渊查到,他早就上网查了,也不用这样自己一家一家的看。

走到一家西餐厅,他觉得环境还不错,觉得午餐吃牛排也不错,他上了台阶两步,准备推门进去。

忽然有一个人抓住了他的右手手臂,阮成白第一反应就是,这么快被找到了?

等他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是一个陌生人,抓住他的人穿着宝蓝色的西装,头发微卷,浅棕色的双眸,轮廓分明,神色焦急。

阮成白一只手还抓着餐厅大门的门把手,他松开门把手,转过身来询问: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

Vinson看着面前的少年,黑色的头发,睫毛纤长,皮肤白皙,眼尾上扬。

很漂亮的少年,但是却无论如何都跟他记忆中的哥哥搭不上边。

阮成白见对方半天不回答,有些不悦,尤其是这个男子还抓着他的手臂,有些弄疼他了,阮成白皱了皱眉,语气有些冷:麻烦,能松开我吗?

这句话让Vinson回过神来,他立马松开手,把那只纸鹤拿到少年面前,清洌的声音中有些颤抖的问道:这纸鹤是你的吗?

阮成白从他手里拿过纸鹤看了翅膀两眼确认是自己的字迹,点了点头说道:是,有什么问题吗?

是你的字迹吗?Vinson追问着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他紧盯着眼前的人,像是要确认什么重要的大事。

关你什么事。阮成白觉得这人莫名其妙的,他把纸鹤拿在手里,直接不理会他们,转身拉开餐厅大门进去。

你代我去巡查吧,我有私事。Vinson吩咐身边的助理,说完他也跟着进了餐厅。

助理看着Vinson先生向刚刚那少年的餐桌座位走去,有些不明所以,但还是听吩咐回酒店代替东家巡查。

阮成白点了牛排,奶油蘑菇汤,沙拉,把菜单推给对面的男子。

Vinson跟服务生说了来份一样的,把人打发走了。

你跟着我想做什么?阮成白大脑里搜索了一下确认自己没有见过这人,这人是混血儿,他才来这一年都不到,应该不认识。

请恕我的冒昧,我看这纸鹤上的字迹,很像我一个认识的人,请问是你写的吗?

阮成白觉得这句话,怎么听怎么像套路,这人衣着不凡,模样也不差,身边还跟着助理,怎么跟人搭讪的招数这么老套。

是。阮成白顺着他的话回答,心想这人到底会编个像谁的字迹,前男友?还是失联的心上人?

Vinson听到他的话,很激动,想抓他的双手,阮成白快速的把手从桌面上拿了下来,让他捉了空。

Vinson并不在意他这一举动,只是激动的说道:你认识阮成白吗?我是于珂,就是你纸鹤上写的那两个字。

他看了纸鹤上的字迹,很确定这就是阮成白的字迹,他哥哥的字迹,尤其是于珂这两个字,末尾有一颗小心心,这是他要求哥哥这样做的。

哥哥虽然不耐烦,嫌他事多,但是每次都还是照样做了,久而久之成了习惯。

他不确定面前这人的字迹是他自己的,还是别人教他的。

这句话一出轮到阮成白惊讶了,于珂,这小兔崽子怎么来到这个世界了?还穿成了一个混血儿。

难不成这臭小子也英年早逝。

我就是阮成白。阮成白顶着一张少年的脸,跟对面看上去二十五六的男子说道,话一出,他怎么看怎么觉得违和。

二十七的他穿到二十来岁的身体。

而自己的十九岁还在上大学的跟屁虫弟弟穿到了二十五六的人身体里。

要是能互换一下就好了。

Vinson听到他的确认,十分的高兴,说道:哥哥,大家都以为你失踪了,到处找你,哥哥你知道你是怎么来这世界的吗?

阮成白摇了摇头,他只记得跟朋友们喝完酒自己回了别墅,等醒来的时候就在这个世界了,不知道是喝酒猝死还是工作猝死的。

听到阮成白的回答,Vinson的目光闪了一下,这时候服务生过来上菜,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阮成白拿着刀叉切着牛排,询问对面的人:对了,你怎么来这了?你不是在学校上课吗?出什么意外了?

他记得于珂这臭小子大学快毕业,准备实习了。

Vinson把切好的牛排推了过去,把阮成白的牛排接了过来,有些丧气的说道:放学路上出了车祸。

阮成白见他低头切牛排有些闷闷不乐,行为动作跟之前一模一样,小可怜见的,换了身体也还是这样。

这也算是他乡遇故知了,小珂,你现在是什么身份,过来多久了?阮成白叉起一块牛排放进嘴里。

我的英文名叫Vinson,父亲是华裔,母亲是本地人,父亲经营着一家集团,主要做酒店这一方面,今天我就是来巡查下面的酒店。

不错,比我强,好歹是富二代,有钱有权有颜。阮成白由衷的感叹道。

命运真是捉弄人,好歹也给他穿一个好一点的身份,就算身份不行,至少身高模样比着臭小子这样也行。

那他还怕弄不过顾墨渊?

哥,你是在洛杉矶居住吗?你的住址在哪?我以后可以常来找你。

我住国内的江城,我是来旅游的,地址我写给你,以后你要是找我就来这,电话我也给你写上,上面的是我国内的号码,回国了才能打通,下面这个是我现在用的。阮成白拿出本子写下地址和号码撕下来递给于珂。

对了,我现在名字还是叫阮成白,我叫你Vinson还是于珂?要不还是入乡随俗叫你Vinson?

都可以,哥。

阮成白跟Vinson聊了起来,大部分都是Vinson在跟他说,说才到这里的不习惯,以为自己神经分裂了,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孩急于寻找安慰。

这臭小子还是没变,依旧的那么爱撒娇,目测185的混血儿撒娇喊哥,这着实让阮成白有些浑身不自在。

太违和了,于珂以前是阳光乖巧的小跟屁虫,嘴又甜,又招人疼,很喜欢粘着他。

而现在他的模样是混血儿,轮廓硬朗,白皙的肤色也变成了小麦色。

小奶狗变成了荷尔蒙爆棚的混血儿。

Vinson,在外面你还是喊我的名字吧。

Vinson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打量着阮成白,哥哥以前很厉害,做事雷厉风行,把阮氏管理的妥妥当当的,下面的人都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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