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还真是巧呢,来帝星第一天就对上了。
林清眠正思索着接下来的计划,突然余光闪过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林清眠猛地抬起了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窗外。
五皇子见他这样,细心地把车速调慢,下降,贴着地面缓慢行驶。
林清眠得以看清地面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其中,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路边行走的一个,额,应该算是人。但这个人的头顶长了一对毛茸茸的,一看就非常好摸的大耳朵,红色的,尖尖上有一点点白毛的那种。
林清眠垂涎的盯着那对大耳朵,然后发现那人身后还有一条硕大蓬松的尾巴,同样是火红,尾巴尖带点白毛的颜色,正随着那人的行走一甩一甩的晃悠。
天呐!
林清眠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直到尾巴耳朵消失在视线尽头,才依依不舍的收回视线。但是心里还是痒的不行,想捏一捏揉一揉才能过瘾。
五皇子适时解释:那是兽星人,成年后能够人形兽形无缝切换。刚才那个应该还未成年,所以才会带着尾巴耳朵出来晃悠。
林清眠吞吞口水,贩卖人口犯法不?他要不想办法搞一个兽星人?
段琛同样也盯着兽星人看了半天,不过原因和林清眠的却是天差地别。
刚才那个兽星人,长得勉勉强强,也不算萌。但就是一对耳朵一条尾巴就能迷住林清眠。
星网上的仿真耳朵做的几乎能够以假乱真,他要不要......
段琛的思想逐渐滑向危险边缘。
第60章
林清眠之前住在西区,那里是著名的华人区,风格偏古。而帝星是首都,风格上科技感更重,各种人种混杂,除了刚才勾了林清眠魂的兽星人之外,还有各种造型诡异的生物在在街上游荡。
林清眠被这些奇特的生物吸引了注意,也就不再想兽星人了。
但他却没有发现,坐他身旁的段琛却是利用终端登上了星网,暗搓搓的进行某种不可告人的交易。
驶上主路,霍尔.安格斯问道:清眠有没有安排好住的地方?没有的话可以去我的府邸住。
他住我家。段琛立刻出来捍卫主权。
霍尔.安格斯意味深长的看了段琛一眼,不再说话了。
把人送到目的地之后,霍尔.安格斯就识相的离开了。
段琛在这里的住所是一栋带花园的别墅,周围环境清幽,隐私做的很好。
进门之后,立刻就有圆头圆脑的机器人走了过来:主人,欢迎回家。
主人,您的......
快递两个字还没说出口,段琛就急忙打断了机器人的话:去把厨房收拾出来。
好的,主人。
林清眠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小插曲,上楼放了行李,就琢磨着来到新住所的第一天要吃什么。
虽然一路上并没有太奔波,但林清眠还是累,根本不想炒菜,但嘴里又馋。
左思右想个,林清眠决定吃炸串。
各种蔬菜肉类切好裹过上面糊刷上酱油炸,做法简单的要死。
这是非常常见的路边摊小吃,虽然算不上什么美味,但却是林清眠童年的回忆。
以前每次放学,林清眠最期待的就是校门口老奶奶买的炸串。每次他就守着小摊,老奶奶炸出来一串他吃一串,刚出锅的炸串热乎酥脆,加上特制的酱料,林清眠小学那会,一个人就能吃大几十串。
就它了。
林清眠进了收拾好的厨房,先开始调酱。炸串味道的好坏完全取决于酱。
番茄酱、可乐、泡椒碎、鱼露......加一些调料熬煮到浓稠,色彩鲜亮的程度,甜辣口味的酱就做好了。
他只准备弄这一个口味的酱,因为记忆中,校门口老奶奶就是这一手甜辣酱的味道最出色,林清眠吃的时候根本不考虑其他口味,就这一个甜辣的味道,始终贯穿了他整个童年时期。
紧接着是弄裹菜的面糊,面水油混合,不能太稀也不能太稠,要刚刚好能薄薄一层挂到菜上面。
然后就是切菜,茄子土豆切片、豆角切段、鸡胸肉鸡胗洗净......
林清眠还专门弄来了竹签,菜都穿在竹签上。虽然不用竹签也能做,但没有竹签的炸串还能叫炸串?还能有童年的味道?
鸡腿肉切块配上鸡胸部的脆嫩软骨穿成骨肉相连、包菜卷起来穿到竹签上固定好、金针菇也用菜叶卷起来防止散开,然后穿上竹签......
串好之后,直接刷面糊开始下油锅渣。
炸串的关键是火喉,食材不同,需要炸的时间也不同。
首先油温不能太高,否则炸出来的串就会外表黑焦,里面却还是生的。油温也不能太低,否则长时间炸不熟,串外面的面衣就会浸满了油,吃起来会腻得很。
在温度合适的时候,先开始在鸡胗和骨肉相连上面刷上薄薄一层面衣,然后扔进油锅里面慢慢炸。
等油温上来。开始炸过了面衣的鸡胸肉,往油锅里面扔的时候手腕用力,轻轻甩进锅里,大大一片鸡胸肉落进油锅的时候就摊开,而不是黏在一起。
然后紧接着下锅金针菇。金针菇不用裹面衣,只要扔进油锅,像是涮锅一样,夹住上下涮一涮,金针菇立刻就好了。还有易熟的茄子片土豆片......
林清眠先炸出来一部分,刷上颜色偏红的鲜亮酱汁,然后迫不及待拿起一串塞进了嘴里。
炸串就是要刚出锅的时候吃才够美味。
先吃茄子片,外边被炸得酥脆的面衣咬下去的时候,能够听到面衣被牙齿咬碎的清脆咔嚓声,而里面的茄子却是绵软多汁,微微发烫,和沾着酱汁的酥脆面衣混合在一起送进口腔,记忆中的酸酸辣辣的滋味瞬间引爆在口腔,给他味觉享受的同时,也勾起了他无限的回忆。
然后是鸡胸肉。
鸡胸肉本是低脂高蛋白的减肥利器。但此时被油炸之后又刷上诱人酱汁的鸡胸肉已经和减肥无关了。
鸡肉被面衣锁住了水分,鲜嫩非常,咬一口,鲜嫩的鸡肉顺着纹理撕了下来,一大口又香又嫩的鸡肉塞进嘴里,齿颊生香,林清眠三两口解决完一个,端着剩下的去找段琛。
再说林清眠做饭的时候,偷偷躲在房间里的段琛飞快把快递拆了,露出了里面一大堆的毛茸茸。
耳朵、尾巴、爪子......店主似乎误会了什么,还送了一堆,看起来就不正经的小玩意。
段琛盯着那堆小玩意,脑子里逐渐浮现了一堆足以打马赛克的内容。
咳,不能想了。段琛红着脸把赠品收了起来,以免自己一冲动,把思想给付诸实践了。
他的目光转向耳朵和尾巴上。
火红色的,尖尖上带一点点的白,蓬松柔软的一大团,和路上看的差不多。毕竟他害怕买其他颜色的效果不好。
要戴吗?
段琛内心纠结成了一团乱麻,他个大男人,堂堂上将......戴这么个玩意,实在是不堪入目的厉害。
但,林清眠喜欢,为了迷住的,戴一下似乎也没什么,况且又没万人。
段琛疯狂给自己做心里建设,然后一脸视死如归的表情,把那玩意戴到了身上。
先进的科技让身上的耳朵尾巴足以以假乱真,一点端倪都看不出来,就仿佛段琛身上真的长了这么个东西似的。
段琛准备找镜子看看效果,结果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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