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珏听着同学们悄声议论,不置一词。
系统222忍不住问道:【宿主,你是怎么知道女主她妈有写日记的?】
俞珏淡淡的道:【你莫非忘了原剧情中女主和她亲妈发生过一次很大的冲突吗?女主烧毁了她妈用来怀念她爸的日记本,所以一向疼爱女主的她妈狠狠的骂了她一顿,女主十分委屈的找贺俞珏求安慰。这段剧情,还记得吗?】
系统222翻了翻原剧情,还真有这么一段,但只是简单的提了‘日记本’三个字,根本没说是谁写的日记,它还以为那日记本的主人是王大虎的,所以何母才会对着日记本思念丈夫。
俞珏笑道:【不管那日记本是王大虎的还是她的,在我查到王大虎是因贩卖人口罪被判死刑后,我就猜到这个日记本极有可能是关键性证据。否则,原剧情中女主为什么要烧毁它呢?】
原女主宋明珠销毁日记本这个关键性证据的原因也很好猜测,无非是不希望掉包真相暴露出来,让她没法继续留在宋家,她也不想让人知道自己亲妈是个逃脱法网的罪犯。
原剧情中连宋明珠的亲生父亲王大虎是个被判死刑的罪犯都没有写出来,自然更不可能明确写出女主她妈也是个罪犯,女主还帮她妈销毁证据这种影响女主形象的内容了。
写日记是一种很常见的行为,很多犯罪分子都会忍不住将自己的犯罪过程或者犯罪心理写在日记本上。因为这些东西都是无法对人倾诉的,他们只能用笔写在日记本上发泄出来,否则一直憋在心里迟早憋死人。
那些没有犯罪的正常普通人,就算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也会偶尔忍不住在压力大却无法对人倾诉的时候拿笔写几句发泄情绪。
所以俞珏就猜到,那日记本要么是王大虎记录下来的犯罪证据,要么就是何母留下的犯罪证据,不管是谁写的日记,只要找到日记本,就能把女主她妈送进监狱了。
正好原女主宋明珠想借助他贺家大少的身份脱离窘境,而他也在系统222的催促下需要走一走贵人相助女主的剧情,索性他就借此机会出入女主家中,找到那本日记本,一举多得,何乐而不为呢?
为民除害,又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一天呢!
这时有个同学对俞珏问道:“贺俞珏,你不是说宋明珠是个善良单纯的好女生吗?你是被她蒙蔽了,现在你知道她的真面目了吧?”
俞珏义正言辞的道:“她父母是罪犯,不代表她也是罪犯,这年代可不兴连坐罪名的。虽然宋明珠同学鸠占鹊巢不好,她亲生父母都是人贩子,但我们也不能因此歧视她,觉得她是个坏女孩。”
系统222:【你这话怎么听起来怪怪的,好像有点阴阳怪气啊。】
俞珏淡定的道:【难道我不是在为女主说话吗?】
系统222琢磨了一下:【你的确是在为女主说话,但我就是觉得你这话不仅没有起到帮女主辩解的作用,反而还火上浇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