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程繁宇醒了过来,揉着惺忪的睡眼,见到林奕铃已经醒了,又看看墙壁上的挂钟,凌晨2点了。他站起来,抬起手,放在她的额头探热。
林奕铃被他这样近距离的亲密举动,弄得有点心动,尤其他温热的气息喷洒在她的脸上,略过她的脸颊,有点烫热。
“好像退烧了。”程繁宇离开她身边,走去厨房说:“吃点东西再回去吧,我给你弄了粥。”
林奕铃走到餐桌旁,拉出餐椅坐下,一碗冒着热气的肉丝粥摆放在她面前,粥有点稠,好像已经放了很久的样子。
程繁宇说:“一直在锅里热着,可能口感不太好,吃完就回去睡觉吧。”
“哦……”林奕铃拿起勺子,开始勺起一口粥往嘴里送。
虽然粥已经稠着有点像稀饭,可是味道还是不错的,咸味适宜,带着一丝淡淡的麻油香。
程繁宇坐在她对面,两手手指交叉,托着下巴看着她吃着。
林奕铃觉得有点不自在,原本她以为自己算是忘记他们两个人那晚的事情,可是刚才在卧室的时候,记忆又特别清晰。她清理一下内心的小小慌张和尴尬,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扬起礼貌的笑容,说:“学长,你想去睡吧,不用看着我吃,我吃完后自己会走的。”
“我在等你吃完去洗碗,你不是说你不会洗碗的吗?”
“哦……”林奕铃还以为程繁宇她病了,对她不放心才坐在她面前等着。
☆、11.标题很难想
一天相处下来,程繁宇大概了解林奕铃的性格,工作认真,但是有拖延;喜欢安静,不喜高调;还是一个吃货,凌晨吃完粥之后还给他写了一张菜单,让他准备她明天的一日三餐。
还挺有理的。
清晨,程繁宇比昨天提早半个小时到她家门口按门铃,不然这丫头又是踩点到剧组。
林奕铃又是一副邋遢的形象,眯着眼睛,似乎没有睡够的样子,打开门。
林奕铃手掌放在嘴边,打了一个哈欠,说:“早啊,学长。”然后转身准备去卫生间梳洗。
程繁宇看着她依然凌乱的客厅和餐厅,皱皱眉头随意问:“你不打算打扫一下吗?”
“哦……等我哪天休息,叫点钟工过来。”林奕铃漫不经心地回答。
从小到大,她就是一直拍戏,没有干过别的事情。朱海华夫妇跟着她到处去,除了没成名的时候对她很苛刻,参加选角落选会罚她不准吃饭,饿她两三天;后来成名之后,那夫妇把她捧得像个小公主一样,除了怕她在媒体面前乱说话之外,更多的是骗她的钱,说帮她存起来,等她长大交还给她。而朱海华拿了她多年来片酬买新楼,买新车,供儿子到国外读书。
现在她没钱、没生活能力,勉勉强强独居一个月,算是厉害了。
程繁宇实在是忍受不了,找来一个没用的大塑料袋,先把垃圾一件一件地捡起来往袋子里面扔,整理两大包垃圾拿去后楼梯的垃圾桶扔掉。再次回到屋子,捡起乱放在沙发上的衣服,拿起一件t恤嗅了一下,衣服上香水味和汗水味夹带着,挺酸爽的,估计这里一堆都是穿过没洗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