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谈过。
冯若楠和许振声,彼此都明白,他们缺乏爱情。
从最初结婚的时候,双方就明白。
冯若楠在大学期间,交往过一个男朋友。后来两个人分了手,男孩去了国外。两人刚约会的时候,有一次夜里散步,冯若楠讲起她和那男孩的事。
“我可能忘不了他。”冯若楠这么说。
“不过我和他之间,已经没有可能了。我们可以结婚,但我不确定能不能爱上你。”
许振声鼓励她:“你们既然感情这么深,你为什么不同他一起出国呢?我觉得,你不一定要听从父母的想法。”
冯若楠摇头说:“没用了。他生了重病,国内治不好,才去国外的。国外也不一定治好,只有百分之三十的可能。而且就算治好,也会留下后遗症。他不愿意和我再在一起,我家里人也不同意。”
许振声表示惋惜。
冯若楠问他:“你心里面有喜欢,放不下的人吗?”
许振声摇头:“没有。”
不过他说起过,他对一个女孩有愧疚。他讲起中学时的一个女孩。他很喜欢女孩。女孩对他很好,很善良,给他献过血,还背过他去医院。但女孩后来变坏了,变得很糟糕。他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应该保护、帮助对方的,但他没有保护、帮助她,而是冷眼旁观着她的堕落,直到她的人生全毁了。他们从此再无交集。
他觉得,他不能跟这样堕落糟糕的女孩在一起,他不能喜欢她。他庆幸摆脱了她,但心里却一直觉得愧疚,觉得不安。
冯若楠说:“那,她有喜欢你吗?”
许振声摇头。
他想起他偶尔经过学校的香樟路林,看到的她跟别的男孩约会亲吻的场景。她并不喜欢他,他心底里暗暗地憎恨。
很不光彩吧,他有这样的想法。
因为妒忌,所以他竟然有点期盼她遭到报应。谁让她自轻自贱,和那样的人在一起。
她会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
他知道自己卑劣。他既然喜欢她,为什么就不能去拉她一把呢?
明知道那些男生坏。
他喜欢她,明知道她被人欺骗、玩弄,他应该冲上去,给那男生一拳,警告他:“你以后不许再碰她,不许再欺负她!”
她被人说偷东西。那是一只钢笔,属于班里一个富裕的同学。笔尖坏了,被扔垃圾桶,她觉得还可以用,便捡回去用。扔笔的同学讨厌她,便说她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