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立方的空间里,依依不舍的两人,毫无营养的对话,昏暗无比的环境,似乎适合做点什么。
有些时候行动比语言更实际。
下一秒,明榛便从方向盘上支起身子,紧紧攥着的手还贴在胸口上,急切地在他唇上印了一下。
动作很强势又急促,麦文澈本能地微微后撤躲了下。
很快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垂着眸看了眼近在咫尺的唇,停顿了半秒便又迎了上去。
这个姿势有点别扭,交握的手很快松开,变成扣住麦文澈后脖的姿势,明榛强迫他微微昂起头,不容对方再有半分后退,像是小狼狗抢食,连啃带咬。
片刻后,麦文澈上唇被咬得一疼,忍不住“嘶”地抽气出声,不悦地推了下明榛,后者愣愣地停止了动作。
“纯情小处男的吻技怎么这么差?”明明是指摘的话,但听不出怒气,更多的,似乎是调侃,甚至可是说是调情。
明榛的鼻子还贴在麦文澈鼻尖上,眼睑低垂着,语带委屈:“不要再这样叫我。”
“为什么?”
“不喜欢。”明榛老实答。
“好,以后不叫了。毕竟不小,也不是处男——”麦文澈笑了出声,“但还是很纯情。”
两人贴得很紧,说话的气息都萦绕在脸上,明榛听完后不满地轻轻哼了声,忽然难过地低声问:“真的......很差么?”
“很差,非常差!”麦文澈严肃地说,一点面子都不给,不仅说了“差”,还加了很严重的程度副词。
明榛不由自主地微微蹙了眉,有点不高兴。
“不过没关系,”麦文澈轻笑出声,有些诱惑地用舌舔了下近在眼前的唇,语气悠悠,“你澈哥很擅长教人。”
明榛被舔得语调含糊,说不出是情动还是委屈,声音嘶哑地说:“那澈哥......教教我。”
闻言,麦文澈贴近了些,唇沿着唇线描摹走了一圈,却不吻下来,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姿势,停在唇角,让呼吸缠绕一起。
明榛自觉不是性急的人,此刻却被勾得浑身血气上涌,呼吸瞬间就重了起来。因为那似吻未吻的瞬间,让正在等待的人情绪紧绷,竟比直接亲下来更让人兴奋,让他差点理智全失想不管不顾地咬上去。
然而猴急凑近些,想尝尝那温香软玉的滋味,对面的人却你进我退地后撤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