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柜子里也全都收拾的整整齐齐,更本不是常人心里所认为的,男孩子都是邋里邋遢的印象。
不过,虽然收拾的很整齐,但衣服全都是这个时代的常规款,外面烂大街的那些。
文牧再次纠结起来:这到底要选那一套啊?
其实平时的话都基本没什么要求的,拿着那套就穿那套,哪有那么多讲究啊!
可今天,日子不一样啊!
脑壳疼。
......
二十分钟后,一身人模狗样的文牧从宿舍出来。
身上搭了一套好些年前的老款西装,脚下一双擦得噌亮的所里统一发的皮鞋,里面搭的是一件他老娘亲手织的纯黑色高领毛衣。
主要人长得也不丑,身高一八零往上,常年锻炼的身材自然不会差,所以,那套老掉牙的西装穿在身上,居然也没显丑显老,还挺复古!
“咳....”
咳了两声,这才踏出门。
等出了宿舍楼,一露面便引起周围人的注意,瞬间,便有人围了上来:
“文哥,您今儿居然打扮了?”
“咋滴,要结婚啊?”
结个脑壳昏!
“滚蛋!”文牧被众人看的很是不自在,忍不住吼道。
大家都习惯被吼了,才不怕呢。
“文哥文哥,说说呗。”
一群人好奇的不行,就是围着不让开。
文牧也是无奈的很:
“赶紧滚蛋,老子今天要是被你们耽搁了,小心你们的皮!”
大魔头麾下的几人,虽说没有大魔头那么让人闻分丧胆,但也是让人不能随意小瞧招惹的。。
明明白白的威胁已经出口,大家自然是一窝蜂的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