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不是你负了他,躲躲闪闪跟个娘们一样扭捏做什么,快拿出平时欺压老唐的勇气来。
“这几年过得还好吗?”
“嗯……”废话,这不没缺胳膊少腿好端端的站你面前吗。Fine,thankyou,andyou?
在被他逮到机会再问话前,电梯门叮的一声开了,我匆匆丢下句“我先走了”便抱起箱子逃命似的离开。
原来旧情人见面也不过如此,客套而冰冷的寒暄,顷刻间便能冻结对美好的所有希冀。其实从感情灰飞烟灭那一刻开始,又何来的美好希冀。你以为死去的爱情活过来了,其实它不过是诈尸。
下班后感觉自己终于活过来了,懒得去挤地铁,四下无事,索性塞上耳机踩着夕晒慢慢悠悠地往家里晃回去。
歌里唱着什么如果能在樱花染红的大街和你再次相遇绝对不会再放开你的手,我看着头顶梧桐满眼的飘黄,却还是只能把手插裤兜里一个人回家,不由得心有戚戚焉。
正想着我是不是该好好考虑找个结婚对象了,手臂突然被人从背后拉了一把。
作者有话要说:谁啊,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
☆、阴魂不散
“呼,吓死我了,还以为是……你干什么?”我被手臂间这一扯吓了一跳,侧身却见丁煜面色平静地立于眼前,他伸出手指在自己耳边一撇,示意我摘下耳机。
“你还以为是谁?叫了你好几声了都没反应。”丁煜松开了手,脸上闪过一丝愁闷。
“没什么,好像没有哪个跟踪狂比你更专业了。”他没反应,我继续说道,“你怎么在这,不是应该日理万机料理前朝后宫去了吗?”
“前朝事毕,后宫空缺,怎么,你有意向来应聘?”明眸似笑非笑,好似四年前他主动请求以身相许那般。
“哧。”我白了他一眼。
“我的车在那边,一起回家吧。”他指了指后面不远的地方。
“谁要跟你回去啊,我要……去坐地铁。”见识过他耍赖的功力和爬山大气都不喘的体力,明白散步回家并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他既然能弃车追上来,我也怕他跟着我走回去,还是挤地铁安全,就算他肯一起,一进去也被人潮冲散谁也找不到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