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谦益挑了个此前写“熔炉案”把国会上下都骂了一遍的记者,觉得这位胆子应该够大,业务能力也强,打电话过去跟对方把前因后果这么一说。
重点强调,目前一切都只是猜测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还有偷拍来的证据法律不认可,看对方介不介意用他的影响力先撕出一条缝,她好乘势而入。
她是律师,律师不可能自己打官司,需要当事人的,得先有个当事人才行。
这通电话打了很长时间,中途守门的小姐姐敲门,说导演那边有空了,问郑谦益是否方便去跟导演见一面。
捂着话筒的郑谦益有些为难,她这边才讲到一半,不等她说出抱歉,小姐姐自动就帮她说,不方便的话等收工后再见也行。
中途打了岔,电话继续。继续的不止是一通电话,那位记者大叔在听完整个事件后,只有一个问题,在我拿到切实证据发出报道后,你想要以什么样的角色出现?
“我不想出现。”
郑谦益明白他的意思,见多了世界黑暗面的记者总有些奇妙的职业习惯,凡是先往坏处想,与其相信人皆有善心,不如相信每一次善行都有其目的。
这位记者怀疑她要博名,为的是往后的利益。比如进入政坛那些名声可以作为她的政治资本。
不怪人家那么想,确实有这个可能啊。到时候脏活累活都是人家干了,报道发出她成了最初的倡议者,还能弄个当事人出来打官司,名利双收,多完美。
郑谦益也觉得自己应该那么做,太阳不能白做吧,成天出白工啊,太蠢了,理智不允许她当个傻子。
可太阳之所以是太阳,不就是会干傻事么,在愚蠢的正义也是正义,正义就没有愚蠢的,只有勇往直前。
“我不需要出现,您的报道跟我完全没有关系,如果因为您的报道让当事人选择了其他律师,或者警方、检方选择委派律师帮其打官司,也不用特意去考虑我。
按照属地原则,这是釜山发生的事,牵扯春川,两边的检方不论是谁出面处理,都是从当地选律师。除非到了首尔法院,才会需要我,或者说我才有资格介入。”
“我要是跟您说,我并不介意隐于人后您大概是不信的,那我们说点实在的。如果我的猜测是真的,这件事牵扯的就不是一所学校,一些校内的职工,而是牵扯半个春川政府,大半个。
这种体量的案子必然会引起中央的重视,敢接这类案子的律师屈指可数。即便他们被委派接了案子,也不敢深挖。”
“我可能有点自视甚高,但我认为,我是极少数敢把事情挖到核心还不怕火山爆发的人。我不需要您为我做什么,我打电话给您也不是在卖消息,连寻求合作都算不上,我需要的是一个机会,扯下遮羞布的机会。那块布我扯不下来,我需要您的帮忙。”
大叔沉默片刻,“遮羞布很好扯,您大可以用您自己的名义去撕开,只要一条博文,一百多个字,说出您的怀疑,舆论自然会为您处理剩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