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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高跟鞋扔到副驾座位底下,方便开车。原因也很简单,林觉今晚临时决定要去约会,而她的顶顶头上司,喝了不少酒。开车的这一重任最后落在她身上。

陶绫从后视镜上看了眼坐在后面的人,笔挺的鼻梁上方架着一副眼镜,正在看报告,白纸黑字的A4铺得满座位,可以说相当乱了。

“魏总,你近视吗?”

她单手打了打方向盘,在路口处调了个头。

刚刚一不小心走远了,下意识往家的方向开了。

“嗯。”

魏惊戍取下细框金丝边眼镜,揉了揉太阳穴。

“那到底,您住哪啊,我现在可是往公司开的。”

“继续。”

陶绫没开空调,都快被这语气冻得掉冰渣了。

她往嘴里倒了个薄荷木糖醇,提神醒脑,同时低叨了一句:“就三百,早知道鬼才来。”

“必要时出席公司的活动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

陶绫没想到他会听见,但还是敲着方向盘笑着回了句:“这不算‘公司’举办的活动吧。”

“Htz是主要赞助方之一。”

陶绫没话回了,气在胸口拱了两圈,化成一个巨大的白眼。

车一骑绝尘地飞驰而过,卷过道路上的无数尘土。

她和魏惊戍可不一样,开再快也不会掉沟里。

当晚回家,陶绫好好研究了下魏惊戍的发迹史,发现他的人生节点,的确是从二十二岁那年开始的。

而在那之前,他是城北曾经雄踞一方魏家的后辈。

因败落城池,无人问津的后辈。

网上也查不到他父母的消息。

他长她五岁,她回家乡那年十七岁。

他时年……二十二。

陶绫本来闭着眼仰躺在椅子上,脑海中电光火石间被一个画面刺得睁开眼睛。

当时,魏惊戍手上只有一张草图,他那时初步的概念清晰的反应在图纸上,但是绝对还没有完全成形。

也就是说,在同一年,他创意出来的同时,行动已经落到了实处,当年十二月之前,后来成为魏惊戍第一项专利的装置,已经做完了。

陶绫知道这背后意味着什么。

就算是个不世出的天才,也tm做不到啊。

陶绫虽然不喜欢她那个情绪波动大、缺失情感的父亲,但是承认他的确是天生吃这碗饭的,发动机在他手里就跟有生命一样,好像只要陶成活着,永远都可以在技术上更进一步。

代价是,凌雁过得几乎是丧偶式的生活。都说极致的天才需要极致的性格,凌雁对此深信不疑,把所有的爱和信任都投射到陶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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