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会结束,室友秦优和她一起出校门乘地铁,周念大一时在宿舍住过半个学期,两人相处得关系不错。后来周念搬出去了,秦优也时常帮她转发校内的班委通知、转交材料。
秦优正要去实习公司三面,我还是找得太晚了点,好多人都已经开始实习了,马上就要暑假,好多公司都招满了。
周念笑笑,好饭不怕晚嘛。
哎,希望这次三面能过。秦优将简历塞进包里,注意到周念单肩挂在背后的琴包,你是要去练歌吗?琴包背一路重不重呀?要不要我帮你拎会?
不用啦。周念微微一笑,等下要直接去公司,租的地方是反方向,就顺路背上了,很轻的。
那就好,不过你背着这琴包在学校里辨识度超高的你知道吗?刚刚一路过来,估计好多人认出你了,都偷偷回头呢。
周念的乐队或许还算不上在全国范围内鼎鼎有名,但在这有限的大学校园里还是很有名气的。
漂亮又才华横溢的女生是引人注目的,但或许是她太冷静、太理智,天然带着股不可靠近的距离感,所以真正追到她面前的男生很少,多数人更是以一种倾慕的眼光看待她。
秦优突然想起来,哦,还有上礼拜篮球队那个学长,叫温什么的那个,路上碰到还问我你什么时候回学校,说他以前跟你是一个高中的,长得还挺帅。
她说的是温志。
周念进入大学,第一个碰到的旧同学就是他。
说是碰到其实不太贴切,毕竟温志本就是特地在等她的。
九月初艳阳高照,他在从新生招待棚里带着两个男生跑过来帮她搬行李,笑容灿烂,好久不见啊,周念。
周念本以为他只是个志愿者学长,递交行李的动作愣了长达半分钟,才状似恍然大悟地睁大眼睛。
哦,你是那个谁来着?
高中时温志是学生会主席,大学当了篮球社社长,依旧是众星捧月,在学校里挺受人追捧。
只可惜,他偏要喜欢上那最清冷的星子,还情根深种地喜欢了五年。这期间,周念不止一次明示自己对他没有意思。
温志依旧是那副温醇耐心的模样,笑得无奈又轻快。
周念,你可真有毅力。
别理他。周念冲秦优摇了摇头。
放心,我知道呢,什么都没跟他说。秦优朝她眨了眨眼。
温志百折不挠追了周念三年这事儿秦优肯定知道,从前看他是追周念的人里头最帅,难免对他抱着些好感分,愿意帮他说点好话。
只是最近视觉上的帅哥审美获得了一次拔高,便不那么在意温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