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這部電影拍攝的是世界大戰期間被侵犯的華夏,戰爭在華夏爆發時,校園裡一對相戀的男女分離,少年去參軍,讓女主米雪在家裡等他凱旋,而女主在等待了一年後聽著一個又一個城市淪陷,反抗了家裡安排的婚事毅然地離開家庭,成為了一名戰地記者,並一路尋找著少年的消息。
這部戲由女主對少年的愛情所起,然而被尋找的少年卻只在影片的開頭出現過,之後就只在女主輾轉各個戰場上聽說過少年的消息,聽著與少年見過或是沒見過的軍人說起一二情況。
最後女主終於找到了少年的消息,他從少年曾經的班長那裡知道,少年在她找到班長前的半年一場戰爭中被炮火炸死屍骨無存。
女主並沒有花很長時間用來走出悲痛,她將長發挽起盤成了髮髻,托班長弄到了一張結婚證明,將曾經的合照剪成兩半,一個人在結婚證明上寫下兩個人的名字。
然後繼續帶上了她的筆和照相機:“還有很多地方在打仗,我打不了仗,但只要戰爭一日沒有停止,我就要繼續將真相記錄下來。”
“我還要記錄每一個英雄的相貌。”
電影中既有女主穿著光鮮地混進淪陷區傳遞消息,也有一場或兩場小戰爭勝利後,女主與軍人們一起慶祝,更多的卻是女主在炮火紛飛里一邊記錄著戰爭的慘烈,一邊背起傷員撤退。
戰爭經歷足足八年的時間,女主中過槍,被炮火炸飛到血肉模糊,身上留下了許多的疤痕,甚至連曾經美麗的臉上也留下了抹不去的痕跡。
戰爭結束後,她回了一次故鄉,為少年立了一塊碑。
“我想要記錄下來我的國家,記錄下她甦醒的模樣。”
再後來,已是中年的女主在京都里遇見了一名乞丐,那名乞丐長得很像曾經的少年,只是他並沒有少年的陽光和勇氣。
乞丐衣衫襤褸,坡著一隻腳,看見女主時羞愧地垂著頭。
女主一下子明白了什麼,留下了錢給乞丐,回到家裡後,將那張泛黃的結婚證明撕成了兩半。
在影片的結尾,年邁的女主對著同樣年邁的班長說道。
“我曾經愛過那個男孩,受他的勇氣感染,我才敢拿起相機走上戰場,直至今日我仍舊感激他。”女主帶著釋然的笑容,看向自己的書房,那裡放著許多的照片:“但我的愛情卻已經轉移,我所摯愛的。”
“我記錄了她最悲慘的時候,記錄了她的崛起與輝煌。”女主激動地握住班長的手:“我的愛情給了最美好的她,我的國家。”
電影結束,卻沒有一個人鼓掌,所有人都專注地看著屏幕上電影結尾。
那一幅幅老舊的照片,從炮火連天的戰場,到抗戰的軍人們疲憊的笑臉,到戰爭勝利軍人和民眾們抱在一起歡呼……照片從舊到新,最近的竟然是二十年前京都第一條地鐵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