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嗝,那可以結案了。」老警官揮了揮手,拎著酒瓶搖搖晃晃地離開了。
小鎮近百年來都風調雨順,告到警局裡的最大案子是瑪麗奶奶的長毛貓走丟了。
警察局裡養著的都是一些半隻腳快踏進棺材的老人。
威正嚴明的地方徹底成了養老院,可以想見鎮子裡的治安會有多鬆懈。
那些警長們,除了抱著酒瓶歪在辦公桌後比誰的呼嚕打得響,就再沒其他的本事。
哦,他們還經常互相吹水自己早年的風流韻事。
大嚼著花生米,用滿是酒臭味的嘴巴,高聲談論著這個小鎮各具風情的女人們。
*
馬文被他一路帶離了小鎮。
「我們去一個再也不會被人打擾的地方。」修格興奮地笑道。他似乎忘記了馬文的腿還在流血。
於是,接下來的劇情發展就順理成章了。
馬文死了,死在了半路上,他的頭輕輕靠在修格的懷裡,沒了一點聲息。
因為失血過多,整張臉都白的跟紙一樣。只有嘴唇還有一點血色,是被修格時不時拿牙齒咬出來的。
到了目的地,修格徒手建造了一座木屋。並利用自己最擅長的本事,把馬文做成了標本,留住了愛人生命最美好的瞬間。
「你永遠屬於我了……」
故事本該到此結束,但修格卻不甘於這個結局。
死氣沉沉的標本終究比不過鮮活會笑的生人來得溫暖,修格被寂寞折磨得幾乎要發瘋。
他翻箱倒櫃地找出了自己早年,偶然從一個波斯商人手裡買到的亡靈書。
上面詳細記載了如何讓人起死回生的方法。
修格選擇了一個最簡單的,以命引命。
在月圓之夜,用十個活人的血獻祭亡靈神,神得到滿足後,便會將祭壇碑上所刻之人的血肉靈魂放回來。
修格臉上浮現出奇異的興奮笑容——
親愛的,我們馬上就要見面了。
他在短短半年的時間,抓了十個踩中陷阱的無辜旅人。
把這些人圈在地下室中,養到月圓之夜,就殘忍地殺害了。
修格用滾燙的鮮血,畫了一個個大大的亡靈召喚陣,在陣法中心擺上愛人的祭碑。
換上了他和馬文在野外苟合那天穿上的小丑服,還將清秀的臉重新塗滿顏料。
書上說了,要帶上死者生前記憶最深刻的東西。
於是小丑在自己的脖子上繞了一個紅色氣球。完全還原了那一天的所有妝容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