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爺為人狠辣,當年的那些手段人人敬畏,如何發家的不知道,只是出名的原因是滅了當時盛極一時的袁幫,袁家一家滿門被滅。取而代之的就是沈爺,沈爺取代了袁家的碼頭生意,以槍械走私起家的。
秦烈是孤兒,沒有父母,只有一個妹妹。他只知道他姓秦,父母是誰卻不知道了。
跟著沈爺不過是他救了沈爺一命。秦烈想著這那個時候的事覺的挺好笑的。他並不是替他擋槍,他也沒有什麼機會接近所謂的沈爺,他那時候不過是個乞丐,跟一群乞丐一起蹲在秦海樓的後門處等著人家往外倒垃圾,期望能第一時間揀點能吃的東西。多揀點吃的,因為還有一個妹妹等著他。
他在那一群小乞丐里是最小的,可是卻是最狠的,搶東西時候他跑的都最快的,搶到東西後三口兩口的就咽下去了,咽不下去的他會抱著就跑,沒有人追得上他,就算追得上他他也是寧肯被打一頓也不會放手的,打不死就不會放,因為知道挨餓的滋味太難受!
所以當酒店的人往外扔垃圾的時候,他第一個搶了上去,他餓了很多天,這讓他更加的如狼似虎,所以只顧著搶東西吃,沒有注意到後門下來車的人,也更沒有想到他只是搶個東西怎麼會突然間替那個人擋了一槍。那些人聽見槍聲終於反應過來,保鏢迅速的出來了,那個中年人大概是被他這捨身的行為愣住了,等槍戰過去後,他也就昏了,醒來後發現他被中年人帶出來了,當然那時候他並不知道那個中年人就是沈爺,這次的暗殺行動不過是袁家人報仇而已,他並沒有見到沈爺,沈爺這樣的人也並不會因為自己替他擋一槍而來看自己。更何況自己那個時候並不是要給他擋的,他只不過是被人推了一下就莫名其妙的擋了槍。好在他命大,沒有死。 那個推他的人也不用好想的,不外乎那些乞丐,自己也沒有理由去恨他們,去報復他們,因為自己也推人家,遇到好吃的也會先把同夥推走,只要搶到了就好。一樣的行為而已,所以沒有什麼好怨恨的,這個世上沒有什麼公道也沒有什麼公平可言。
搶到了是自己的,機會到了眼前抓不到的才是笨蛋。所以自己這個救命恩人攜恩要報,當然只是小小的要求,並不要榮華富貴,只是要求跟著沈爺,能夠有口飯吃就好。
所以這麼簡單的要求應該可以吧,信不過自己把自己安排的很遠,小小的手下,連一顆卒子都不算,也沒有關係,他會拼,他從來不會去想突然間就飛黃騰達,從來不會去想天下掉餡餅。從他撿了人家的錢被人家藉故狠狠的揍一頓的時候他已經明白了這個道理,可以偷可以搶,不可以撿餡餅。絕不省力便到嘴的食品,不是毒藥,便是釣餌。
他跟這沈爺的那些年刀尖上過,槍聲里滾,滾戰了20年,終於到了這個位子上,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從一個小混混到沈家少主,20年。時間不長也不短,不知道有多苦,也不知道挨過多少傷,他只是記得背上最深的傷口有四刀,致命的槍傷有兩處。其中一槍還是替沈爺挨的,那個時候他已經站在了沈爺的身邊,是他最得力的保鏢之一了。那一槍他算計准了的,很有分寸,能讓他救他的命而自己又不用死,自己的人開的槍自然準確,而那個人轉眼就被自己混亂中槍殺了,天衣無縫。他終於放心的暈過去了,他知道等他醒來的將是榮華富貴。
果然那一槍挨的很值,等他醒來,他已經是少主,沈家未來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