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呵護著自己,對她那樣兒的尊重,因為自己在聶昀眼裡,是個自尊心跟強很自愛的女孩子。
一個男人喜歡你,就會有衝動,可他如果愛惜你,就會克制。
如果說如今一身名牌,自己修飾整潔,這才叫生活,以前不過是活著。
那麼遇到聶昀,被他體貼尊重,這才叫男人,以前那些不過是交配的野獸。
人只能跟人有愛情,人怎麼會跟野獸有感情?
就好像,宣海潮那個沒名沒份的第一任老公。
還沒結婚,他甩了宣家重金聘禮時候,就摸索進了宣海潮的房間。
他的手,摸索著宣海潮鼓鼓的胸部,顯得那麼的貪婪。因為他們家給過錢了,這個女人,就已經是他的東西了。
她扭動身體拒絕著,可心知不能夠拒絕得太強硬了。
一旦拒絕得太強硬,只怕以後的日子也不好過。
當然宣家二老沒讓他得逞,嘗嘗甜頭可以,可是真要上,還得留在婚禮上,再索取一筆洞房費才准進門兒。
那天家裡貼著紅色的窗花,那紅艷艷的紅,昭示宣家將要辦喜事了。
可自己軟到在地,鼓鼓的胸部還有男人急色的手撫摸過後留下的噁心感覺。她任由淚水,無聲的滑過了臉頰。
可是現在,現在她遇到了聶昀這樣子的人。
高貴、英俊、乾淨,有時候又會在自己面前害羞,可他在人前卻是孤傲而自負的。
這麼好的一個男人,跟那個工地上死去的野獸,有天淵之別。
是人都知道怎麼選!
本來她只是嫌棄自己的鈴鈴,可是在聶昀捏住了自己的手一刻,她毫不猶豫的下了決定。苦日子她都已經過夠了。在以後,她要過上一些好日子。
聶昀喜歡的,是努力、自傲,有自尊心的女大學生。是那麼一朵不屈不饒,積極向上的小白花。而不是一個嫁過人結過婚,連孩子都生過的鄉下小媳婦兒。
坦誠?聶昀嘴裡說喜愛自己,可是倘若真讓聶昀知道這一切,只怕會嚇得他三觀盡毀吧。
然而,自己若能嫁給聶昀,她可以裝一輩子,將過去那些酸苦不幸都統統扔開了去
那個孩子象徵著自己曾經醜陋不幸的孩子,她不想要,也根本不想留下了。
她換了聯繫方式,再沒給鈴鈴打一分錢。所謂父母養育之恩,她覺得自己這個女兒已經還得夠多。
然而有時候,那蠢蠢欲動的惡意,卻也好像是一蓬的水草,這樣子的蠢蠢欲動,瘋狂滋長。
就好似,自己每次看到聶小月時候。
聶小月這麼大了,可卻像個孩子,那麼無知、白痴,卻是聶家人的心肝兒肉。
自己跟聶小月這麼大時候,孩子都生了。如果自己女兒能長大,十五六歲就要給鄉下男人生孩子。
可是聶家這乾乾淨淨的小公主,居然還在這兒裝柔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