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報的警,我控告周海涉嫌買賣婦女人口。」
周徽嵐拿出西省慶南市時局長給她的身份證明遞給公安,上面寫了她被拐賣在大坳村十八年的經歷,還蓋了慶南公安局的章,以便她可以乘坐交通工具。此時也算是一種佐證了。
雙方當事人都在,兩位公安拿出紙筆,示意她可以說了。
周徽嵐一愣,這麼簡陋的嗎?她還以為做筆錄得像後世一樣去派出所呢。
不過她很快就回過神來了,她整理了一下,就說道,「事情要追溯到十八年前,當時我丈夫意外受傷,收到部隊電報,我堂哥陪我一起去部隊探親。到了粵省當天,吃了晚飯就覺得好睏,當時我人迷迷糊糊的。只感覺到自己被人拖著走,似乎還聽到了什麼『這當哥的真狠心連妹妹都捨得賣給人販子』之類的話。」
周海很肯定她說謊了,因為他壓根就沒和人販子直接接觸。想不到他這個堂妹心機還挺重,偏偏他又不能反駁。
但徐秋蘭可以,她在周惠竹的提醒下,站了起來,「你剛才並沒有這樣說。」
周徽嵐翻了個白眼,「年代久遠,一時忘了,剛想起來。」
「公安,你們不能相信她的話,因為她和我們一家子現在有利益衝突。她失蹤十八年,丈夫續娶了,娶的人正是我的女兒。她現在回來了,想要回丈夫兒子,可不就得誣陷我兒子嘛。」
周徽嵐輕笑,「公安您瞧,我前腳一失蹤,後腿他妹妹就鳩占鵲巢,他周海的動機是不是明擺著嘛。」
兩位公安對視一眼,雙方之間有利益糾葛和仇怨,那麼一些主觀性的證言不可取信。
周徽嵐想了想,提醒道,「其實你們可以按時間順序來看,這個是詭辯不了的。」
周徽嵐所說的這點被記錄在案,徐秋蘭氣悶。
「除此之外,還有別的證據嗎?」
「有,有一封信。」李桂蘭連忙進屋,將當年周海帶回來的那封信拿出來。
「你當初說你是被駱峰打暈的,這個大家周家內部的人都知道,都可以作證。惠蘭的遭遇說明了你在說謊,你為什麼會說謊,為了掩蓋你的罪行嗎?」周永善指出他前後矛盾的點。
周海腦子迅速地轉動著,「其實我沒看到打暈我的人,但誰醒來後看到這樣一封信,都會以為動手的人是駱峰吧?這話不對,是我想當然了,我在此道歉。」
「剛才惠蘭侄女不是說筆跡鑑定嗎?這封信搞不好就是周海本人寫的,讓他去做一下筆跡鑑定唄。如果鑑定出來是他,那就沒跑了。」旁邊的兄台又在提醒了。
嚴公安有點意外,「你們還知道筆跡鑑定?刑偵中確實有這項手段,但是是在去年才成立的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有教學。很可惜的是,我市並沒有相應的人才和資質的鑑定機構,只有京市才有。不過立案了,我們也會將它送檢的,可能需要的時間有點長。」
周徽嵐一直留意周海的表情,提起這封信,他太過平靜了,即使提起筆跡鑑定,他都是一副無關痛癢的模樣,顯然並不害怕這個。那麼這封信很有可能並不是他寫的,而是他請人代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