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房東發現他的屍體的時候,都已經是半個月之後了,人都臭了。
可是,李哲的靈魂卻並沒有因為這死亡的悽慘,而落入悽慘的結局。
因為再次睜開眼,李哲就震驚地發現,他重生了!
他居然就這樣回到了十年前,那時候的他,才剛剛試圖進入網文界,當年的他,也曾抱著在這個行業大顯身手的夢想,也曾自信滿滿,可是,後來卻被漸漸磨平了稜角和志氣,最後還落得那種下場。
但他居然重生了!
像小說里的主角一樣,重生了!
李哲無比清楚這意味著什麼,這就是機遇,這就是主角,他就是這個世界的天命之子!
這一世,他註定會大放異彩!
他不關注彩票那些,當然也沒有辦法依靠那些虛無縹緲的東西獲得重生帶來的好處。
可他喜歡看小說啊,前世直到最後一刻,他還在看小說!
尤其是那些大火的小說。
他是內心既嫉妒眼紅著,卻又忍不住沉浸其中,一章一章地追著。
他前世撲街撲的那麼慘,這一次,只要把未來十年會大火的那些小說,在那些作者發文之前,提前一步寫出來,他不就要火大了!?
哪怕他不可能記得每一個字,但就算是記得劇情設定,用自己的話再講述一次,也足夠火起來了!
畢竟,一個小說好不好看,劇情設定才是支柱,文筆是錦上添花。
故事吸引人才是根本。
於是,重生的李哲,就仿佛開了掛。
重生第一件事就是換了個跟前世毫無關係的筆名,涅槃重生。
然後打算這一世在網文界大顯身手,把腦袋裡記得清楚的火書都搶先一步發表。
第一個瞄準的,就是原主一劍天涯在今半年打算開的一個新書。
那本書,會在原主現在連載的這本的熱度基礎上,更上一層樓。
未來幾年,都會在他發布的這個網站,占據暢銷榜第一的位置,甚至贏得了一位榜一大佬的青睞,光是每個月的打賞,都夠十幾個中下層作者加起來的稿費那麼多了。
可就是這樣一本書,被重生而來的李哲搶先一步發表,更讓原主難受的是,這本書雖然他並沒有開始寫,但其實他早在幾個月前,就已經開始構思了。
可想而知,當他看到李哲發布的那本書時,會是怎麼樣的震驚,和難以接受。
畢竟是耗費了幾個月辛苦構思,才只構思了大綱的書,結果還沒等發表,就發現被另一個人發文了!?
而且寫的具體劇情,跟他大綱走向完全一致也就算了,開篇的細節安排和轉折,也幾乎跟從他腦袋裡扣出去的一樣!?
總不能這個世界上存在讀心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