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前些天,你那狐狸精的媽,還跟我爸離婚了對吧?說來,當人父母的也不容易啊,我也不容易!
當父母的為了成全你這個倒霉女兒,不得已離了婚好給你鋪路,而我這個倒霉蛋,也在弟妹們出門後著了你的道,被你灌醉了成就了好事……」
方欣茹真是被驚呆了,她從來不知道,一個人,居然可以無恥到這樣的程度。
她顫抖著手指,指著面前長相寒顫人的醜八怪畜生,「你,你,你不要臉!」。
而且這個不要臉的人還真是無所顧忌,聳聳肩,滿不在乎,「是啊,我是不要臉啊,那又怎樣?方欣茹,你覺得你還有的選嗎?如果你識相點,我倒是可以大發善心娶了你得了,算是挽救了你的臉面。」。
是啊,她還有的選嗎?
如今這樣的社會,出了這樣一檔子事情,吃虧的從來都只有女人,不管當時她願不願意,是不是被強迫的.
更何況,曾經那些年月中,自己也沒少看到那些脖頸上被掛著破鞋跟磚頭的女人,被紅袖章們□□的死去活來,活來死去。
那時的自己,不也是很看不起那些女人的嗎?
誰又真正去關心過,那些人中有沒有像今日的自己一樣,是被逼,被強迫?被冤枉的受害者?
沒有!一個都沒有!
是,如今雖說是政策變了,可是誰也不知道,出了這樣的事情,一旦曝光,自己是不是也得頂著個破鞋子磚頭,被人拉到街上去被人□□啊。
她不敢賭,也賭不起。
所以,除了妥協,她仿佛再沒有別的出路,面對盛志的囂張,方欣茹沉默了。
這一沉默,幾天後,當方竟成得到蠢貨姐姐跟盛志結婚的消息時,他簡直都不敢置信。
前兩天他爸還找到自己,跟他商量說,眼下教壞孩子的渣媽離開了,他們想著再熬蠢貨姐姐一段時間,如果確認她改好了,知錯了的話,就讓她回家算了。
只可惜啊,某人是真的蠢,也是真不會改好了。
蠢貨姐姐結婚的那天,方建軍沒有去,方竟成得了父親跟爺爺的吩咐,拿過長輩們遞過來的一千塊錢,在婚禮前單獨交給了方欣茹,並同時告知她,從今往後,她跟方家就再也沒有關係了,她所姓的方,再也不是方建軍的方了。
方竟成給了一千二百塊錢就走,那裡頭有自己出於是曾經弟弟的兩百塊。
他不知道的是,當他離開後,方欣茹抱著懷裡的一千二百塊錢,哭的很傷心,很傷心……
後來,本來娶方欣茹心裡就有打算的盛志,發現婚禮的時候,方家人一個都不出現不說,該回門的時候,提著禮物上門的自己,還被警衛直接攔在了門外。
而身邊的婆娘更是一副呆木頭的模樣,一點用都沒有,他在門口等了整整一天也沒能見到人,盛志就知道,自己打錯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