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紅旗路109號,顏東錚付了車錢,領著幾人往裡走。
進去是個小小的天井,5平方,穿過天井,踏入客堂間隔出來的一個小過道,再深入,就是一個木樓梯,上去是亭子間,10平方,朝北,有點陰冷潮濕。
沐卉已經到了,並拿著公公畫的圖,打開了亭子間的門,除此之外,二樓還有一個面積與下面的客堂間相等,28個平方的屋子。
顏明知當年買房子時,他還在京市讀大學,剛雙倍還完蘇家的欠款,手頭有點余錢,又恰逢顏明霞要出嫁。
不願姐姐以蘇家傭人的身份嫁人,顏明知便花錢買下了上下兩間屋子,簡單做下裝修,讓父母和姐姐辭去蘇家的工作,搬了過來。
姐姐,他給安排進了吳大山所在的紡織廠,父母年事已高,他給二人在銀行存了筆養老錢。
不多,卻也足夠普通人家生活一兩年的。
他想著有這一兩年的緩衝,整棟樓剩下的幾間屋子他都可以拿下了,彼此他大學畢業,隨便找個什麼工作不能讓父母安度晚年。
可惜世事無常,他興致勃勃、懷揣夢想畢業歸來,迎接他的卻是父親代他與岳父簽下一紙協議。
亭子間原是顏明知給自己留的房間。
二樓,他讓人修成了一大一小兩間臥室和一個小小的廚房,是父母、顏明霞的住處和生活區。
吳志軍、師小娟夫妻住進來後,亭子間一分為二,一半改建成廚房,另一半修成了雜物間。
二樓的廚房變成了會客室,小臥室改成了書房。
樓上樓下一看,韓父、韓母滿意的不行。
「東錚,你看這樣行不行,」韓父道,「租房合同我來跟你簽,一月十塊錢租金,我來付,樓上樓下一收拾,給大成和文芳當婚房。」
這是兩間都要了。
其實按顏東錚的意思,小兩口租一間就成,這裡只是一個過渡,等到虹鎮老街改建好,兩人不搬回去?
「讓我媽來簽吧。」顏東錚玩笑道,「真要伯父你來,我怕大成在你家挺不起腰。」
韓父一愣,倒是不好再堅持。
顏東錚接過沐卉遞來的紙筆,當場起草了份合同,一月租金6塊,走的是工廠給員工的價格,真要按市場價,十塊可拿不下。
剩下的就是收拾了,原來的家具,能拿走的幾乎都被顏明霞叫人抬走了。
什麼床、柜子,廚具,全部要添,牆也要粉刷一下,地板重鋪。
韓文芳找沐卉借了紙筆,拉著她媽、她哥,興致勃勃地列著要買的東西和要改造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