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等太子殿下寫完,斟酌著開口:
「軍中時常能發現一些好苗子,只不過不擅長領兵,當個親衛卻很合適。可,將軍們身邊用不上那麼多親衛。」
並不是所有士兵都會在服役結束後放歸家中的,有一部分表現優異的,會留在軍中任職。
比如能當將領的,留下來統兵了。又比如戰鬥力強悍的,留下來當親衛了。
副將在軍中待久了,他漸漸意識到其實軍中制度有點問題。
優秀的苗子太多,不想個新的法子利用起來,實在浪費。
那種臨時型的役兵似乎心思不在軍中,更盼望著早點歸家。相比起來,一心在軍中紮根的士兵打起仗來會更盡心些。
還有就是士兵經過新兵訓練之後,就放歸了。等隔兩年再服役,之前的訓練不知道還能留下多少印象,不如訓練完直接去服役好。
扶蘇前世也聽韓信抱怨過類似的事情。
他若有所思:
「若將幾次兵役合為一次,新兵訓練結束直接正式參軍。待過幾年服役結束回鄉,便不用再煩惱兵役之事,確實方便一些。」
始皇冷靜地指出其中存在的難點:
「男丁服役時年紀尚小,這個時期學習技能和鍛鍊筋骨較為合適。可如此一來,他們大多還未成家,倘若後續戰死沙場,就要斷了血脈了。」
大秦為何把新兵訓練和後續服役分開?就是打著讓他們趁年輕先訓練,然後歸家成親生子,等有了兒女再繼續參軍的主意。
扶蘇聞言吐槽了一句:
「因而大秦寡婦極多。」
剛生下兒女沒幾年,丈夫就因為打仗沒了。自己孤兒寡母拉扯大小孩,日子可不就難過嗎?
日子難過了,就得想法子好過起來。所以大秦鼓勵寡婦再嫁,唯獨一點就是得把之前生的孩子帶去,不能拋棄。
後世有人揣測始皇帝厭憎二嫁婦人拋棄前夫的孩子,是因為趙姬的緣故。或許有這方面的因素在,但秦國的社會現狀也不能忽略。
二嫁的寡婦帶的孩子大多都很年幼,倘若不以強硬的條例規定母親不許拋下孩子,不知要餓死多少稚童。
幸而很多戰死的士兵生前有積攢下軍功來,能給孤兒寡母分點田地和賞賜。許多家庭就是靠著這個勉勵支撐下來的,不必帶著孩子改嫁後,讓孩子受新婚丈夫的白眼。
這裡頭有個舊事。
當初商君變法時其實和孝公談論過軍功爵制一開始要怎麼施行。
那時說的是讓老秦人留下耕種,招攬三晉之民入秦定居,然後讓這些三晉之民去戰場上拼軍功。
如此一來,耕戰皆能保證,還不用損耗秦人性命。
設想很好,就是這麼多年下來,大家不斷通婚,制度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了。改革家設計的時候是一碼事,後代施行的時候又是另一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