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鬧不說話了。
宋大寶也沒有催促他,等待著他做出決定。
過了很長時間後,鬧鬧終於下定了決心。
“我不想回去,大寶,我可不可以留在你家?”
宋大寶:“……”
知道真相後鬧鬧不是該哭著喊著要回家嗎?留在他們家算是怎麼一回事兒?
鬧鬧並不知道宋大寶在想什麼,他自顧自地開口說道:“我爸爸跟我後媽不會分開,他上班不在家,我還是會被我後媽賣了的,我不回去……”
爸爸愛他不假,可是後媽也是真厭惡他,回去後他的下場還是只有一個。
宋大寶:“……可是你後媽的做法是犯法的,她應該會被抓到公安局去蹲勞改的。”
鬧鬧:“啊?”
作者有話要說:第三更
第44章
“啊?”
聽到她所說的話之後, 鬧鬧愣住了。
鬧鬧今年才四歲, 雖然相對於普通小孩來說他已經足夠聰明了了,可是他終歸到底還是個小孩子, 而小孩子接觸到的東西有限, 不是因為他不聰明,而是因為他見識不夠,所以很多東西他都不知道。
就像是鬧鬧一樣。
就拿張雪艷之前做的事情來說,把鬧鬧賣給人販子,讓人販子把鬧鬧給賣了, 哪怕張雪艷並沒有收錢,她也已經觸犯了法律。
這年月的法律雖然還不像後來那麼完善,可是法律體系已經構建出來了, 販賣婦女兒童在這個年月是重罪, 一旦揭發的話, 張雪艷絕對討不了好。
在這個年代,一人犯錯會禍及全家,如果一戶人家裡面出了一個罪犯,整戶人家都會被連累。
不過鬧鬧的情況並不同, 張雪艷是鬧鬧的後媽,她把鬧鬧交給了人販子, 鬧鬧和鬧鬧父親都是這件事情的受害者,鬧鬧他們家不會受到多少牽連,反而會因為受害者的身份而獲得更多的同情。
被張雪艷牽連的只會是張家人。
如果張雪艷還懷著孕的話,鬧鬧的父親可能會為了張雪艷肚子裡面的孩子把這件事情給壓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