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壓下心底的酸澀,費迪南德在思考到底是哪裡出現了問題。
當年出事的時候,寧稚煜已經8歲了, 不說小傢伙從小就格外聰明, 就是不聰明,正常這個歲數也不存在不記事的可能。
那麼什麼情況下,對方會忘記自己?
聯想到對方聯邦公民的身份, 一個念頭從費迪南德的腦海中浮現。
莫非,當年發生了什麼意外,導致他失去了記憶?
或者, 是有人人為的清除了他部分記憶?以當時的科技來說, 也不是不可能。
費迪南德的臉色沉了下來。
如果是意外也就罷了, 若是人為,他一定會把那個人給挖出來,好好讓他知道什麼加做悔恨。
大概知道了原因,看著面前的寧稚煜, 費迪南德的心又柔軟了一片。
當初的小男孩已經長成了少年的模樣,除了那雙藍眸,幾乎和小時候的他判若兩人了,若不是他和母親過分相似的模樣, 只怕他差點就要錯過了。
十二年, 整整十二年, 他和父親幾乎踏遍了整個帝國,都沒有找到,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他們的小寶貝竟然在聯邦,還真是天意弄人。
不過好在,現在,他的小寶貝終於回來了。
費迪南德收回了他的項鍊。
他原來的計劃是給寧稚煜看了照片,等他認出自己的照片後,兩人就順理成章地相認。
但現在,寧稚煜毫無反應,顧忌到他可能失憶的情況,費迪南德覺得還是循序漸進慢慢來比較好。
「他的小名叫苗苗,」費迪南德的視線落在手心的照片上,眼神格外溫柔,「因為我母親懷他的時候,做夢夢到了一簇小火苗。」
寧稚煜整個人都愣了一下。
原因無他,他.媽媽懷他的時候做的胎夢也是小火苗,因此才給他起了稚煜這個名字,翻成白話就是小火苗的意思。
這麼巧合的嗎?
費迪南德的餘光一直偷偷地關注著寧稚煜,見他眼神變化,心裡略略安定了一些,只當他是想起了一點。
「我父母他們一直想要一個Omega,但因為我父親一直在軍隊的關係,直到我十歲,他們才達成了心愿,」費迪南德頓了頓,繼續說道,「但他們一定沒有預料到,苗苗從小反而和我最親。」
說到這裡,費迪南德輕輕笑了一聲。
寧稚煜被他溫柔的眼神給傳染了,他想到了自己的親妹妹。
他爸媽也是一直想要個女兒,雖然沒費迪南德的父母那麼難,但妹妹也比他小了足足六歲,從小也是黏他黏的不行,所以他非常能夠理解費迪南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