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長在整理所有人的口供的時候這麼想。
那麼,林家的長子、長女和那個私生子都有嫌疑,那位堂姐也許也有。
當然,在這裡長期工作的傭人也會有。
不過警察局長排查了一遍,這些傭人都是最近過來工作的,應該不存在這種情況。
他們老老實實,除了送餐和打掃衛生從不上去。
而事發當天,當天長女、堂姐和私生子都在一樓的大廳。
長子在頂樓,和那群醫護人員一起,被迫攝入了安定藥物。
因為這裡醫療設備很齊全,包括有血藥濃度檢測儀,法醫小姐還讓他們挨個測試了一下,結果是沒有人撒謊。
法醫小姐說。
「如果人沒有撒謊的話,那就是證據在撒謊。」
警察局長看了她一眼:「你什麼意思?」
「我的意思是,有人巧妙地利用這個服下藥物後就等同於擁有了不在場證明的條件,畢竟下藥誰都能幹,但拉閘並不是。」
「我在想,有沒有這樣一種可能。」法醫小姐說,「可以先吃藥,然後趁著藥物還沒有發作的情況下拔掉老會長的管,然後在他死亡的時候陷入昏迷。」
警察局長提醒她:「他們服藥的時間都是基本一致的。」
因為他們都說除了傭人送上去的飯菜之外,自己沒有吃過任何額外的東西。
「服藥的時間一致。並不代表藥物發作的時間一致。」法醫小姐說,「有的人會產生耐藥性,當然我只是提供一個思路。」
警察局長順著她的思路想了想,然後分析:「你的意思是……老會長的兒子有這個動機嗎?」
「我倒是覺得他們都有動機,甚至也可能是賄賂隨行醫生幫忙拉閘也有可能。」法醫小姐說,「之前看到有個男孩子在拍照,你們都沒注意,我就沒攔,說實話,攤上這麼一個爸爸,他死亡的時候我也會開香檳的。」
警察局長制止了她的吐槽:「可是,如果七宗罪的兇手是頂樓的人的話,他根本沒有時間和動機去殺害新娘和伴娘,那天長子和醫護人員都一直都在頂層,他們都有不在場證明。」
法醫小姐注視著他:「那麼,他是否會有幫手呢?」
互相幫忙,互相殺人。
互相創造不在場的證據。
警察局長突然意識到了她在說什麼:「那我們就需要更完整的證據鏈。」
「這個,要告訴陸小姐嗎?」法醫小姐問,「如果你說她可以信任的話。」
警察局長點了一下頭:「她說過,之前有一個姓孫的律師在她的車上裝過跟蹤器,還曾經有人放過她輪胎的氣。」
「孫律師?」法醫小姐想起來了,「那個林先生公司法務部的話事人?他的確有點本事。」
勝訴率高得嚇人。
如果之前陸怡晴就被追殺,那麼,她就會變得很危險。
警察局長皺了皺眉:「但我在想一個問題,他們之前沒殺掉她的話,只是這次如果要殺死她的話,會給她安上什麼樣的罪名?」
他沉思了一會兒,試圖挑出一個相對合適的詞語。
「……懶惰?」
法醫小姐翻了一個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