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張輕飄飄的判決書,判決的只有人道主義的賠償。
於是他就開始困惑了。
怎麼會這樣呢?
那孩子明明什麼罪都沒有,老實巴交,一直是個好孩子。
他今年剛談了女朋友,找了新工作,他倆在港口城市租了個房子,本來還打算去買一輛合適的車。
他作為房地產商的住家廚師,平時都沒有機會和這孩子見面吃飯,只能通過電話聯繫。
他最後一次給他打電話的時候,還說結婚的時候,要請舅舅過來喝喜酒,讓他務必請個假。
他的親妹妹,他的媽媽,在很早的時候車禍去世了,於是他一心一意地把這孩子視如己出。
孩子跟他打電話宣布要結婚的那個晚上,他連紅包和假條都已經準備好了。
他滿心歡喜,覺得自己總算沒有辜負妹妹臨死前的哀求。
看啊,哥小時候總欺負你,搶你零食,揪你小辮,現在啊,總算是幹了件人事。
所以……
所以……
好端端的兩個好孩子,怎麼就能這麼沒了呢?
他第一次跑到房地產商面前大吵大鬧,鬧得很不好看。
房地產商不欲讓他鬧大,他補償了他雙倍的賠償金,然後把他介紹給了周先生。
畢竟周先生也是產業園的擁有者,有他盯著,他就一定不會鬧起來。
他仍舊百思不得其解。
對於房地產商來說,他看上去很缺錢嗎?
他作為一個私廚,年薪那麼高,他還會缺這點錢嗎?
為什麼他總覺得用錢就可以抹平他的憤怒,抹平他的悲痛,抹平這兩個孩子的存在呢?
他想。
抹不平的。
血債需要血償。
於是他和這個船上的小海員達成了共識。
他們兩個互相合作。
那天晚上,他告誡他不要吃下放了安眠藥的晚餐,周先生其實只殺了船長一人。
剩下的人,都是他殺的。
他們都目睹了周先生犯下的罪行,緘口不言。
那個小女孩身上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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