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怡晴似乎想到了什麼有趣的事情,她彎了一下唇。
女警一時間竟然不知道說什麼好,她很想問一句陸怡晴還好嗎?
但看她這種人生態度,感覺很難有負面情緒這種東西。
最後,她選擇乾巴巴地轉移了話題:「哦對了,陸小姐,我還聽說你們下榻的酒店出了事故。」
陸怡晴想了想,承認了,不過她刻意模糊了暴怒和CEO之間的糾葛,她不願意牽扯任何存在可能性發生的麻煩。
「是這樣的,我還專門調查了那個畫家的養父母。」女警說,「根據A國警方給出的線索,他們夫妻倆移民到A國後就開始做一些小生意,後來生意越做越大,慢慢地積累了基本就有了加盟遊樂園的念頭。不過他們做生意期間,一直都沒有孩子。後來他們嘗試過用試管生下了一個女兒,根據A國警方的走訪調查,畫家的養父似乎存在不孕不育的病症,所以才不得不生下一個女兒。而後,那個女兒沒多久就夭折了,他又選擇回到咱們國家重新領養了一個孩子。」
那個被他們領養的孩子,就是畫家。
陸怡晴挑眉:「私人醫院會跟警方說這些?」
不是說很注重隱私的,除非警方給調查令否則什麼都問不出來嗎?
「對。」女警忍不住笑了,「不過他們還可以向周邊的鄰居啊朋友啊之類的打聽啊。」
其實真相是調查令申請手續很麻煩,A國警方派出了一個長得很好看的警察去接近私人醫院裡的醫生並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不過這個不重要,而且很社死,所以女警選擇性地忽略了這個問題。
「所以如果這個妻子出軌的話,我完全理解她的動機。」女警說,「但如果說她的丈夫是兇手的話,我覺得不太可能。」
陸怡晴問:「為什麼?」
「很簡單,殺人是為了泄憤、報復之類的,而不是為了光明正大地炫耀——除了某些連環殺人狂——不過他們殺人的手法一般都極具藝術性和戲劇性,像這種隨便勒死在沙灘上就拋屍的動機,顯然是不成立的。」
女警慢慢地分析給她聽,「如果說是為了泄憤或者復仇,那麼兇手的首要目的不是掩藏證據,而是掩藏屍體。」
只要找不到屍體,就只能以失蹤定論。
屍體越晚被找到,上面的相關線索就越容易消失,兇手也就更容易逃脫警方的排查。
所以大部分殺人案中,兇手會首先選擇處理屍體。
要麼分屍,要麼焚屍,用化學藥劑處理掉,或者扔進水裡,埋進土裡,等等等等。
女警誇誇其談:「尤其是警方在發現殺人案後第一步就是排查死者的周邊關系,除了激情作案的那種,那麼和死者有重大矛盾的人會被列為首要嫌疑犯。」
這個畫家養父一開始就暴露了自己和妻子感情不和到甚至使用家庭暴力,又怎麼可能會這么正大光明地把她殺了扔在那麼容易就被人發現的私人沙灘上?(酒店的觀景陽台甚至可以一眼就看到私人沙灘的風景全貌)
除非這個人腦子不好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