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會道:“京兆放心,下官會小心,不會將她打死的,凌家還有別的人呢。”
黃贊也看不慣酷吏的手段,低聲道:“聖人立等著要結果,不要節外生枝,先做聖人要做的事情。”這話仔細品品有些諂媚皇帝的意思,紀申等卻一個反對的都沒有。
盧會居然也轉了性子,答道:“大人放心,下官不敢生事。”
他說到做到,不幾天就把一切卷宗整理好,處罰的意見也擬了出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盧會竟然沒有對高陽郡王喊打喊殺。卷宗里只寫高陽郡王多內嬖,姬妾爭風吃醋致有詛咒之事,郡王本人實屬冤枉,子孫概不知情。但是郡王今年整七十了,老糊塗了,所以不宜重判。
人活久了什麼事都能見著,盧會居然會講別人“冤枉”!紀申大為不解,蕭禮知道原因——袁家通過關係見到了高陽郡王一面,取得了他的首肯,高陽郡王以南山別莊與另一座莊園為代價買通了盧會。
袁家的說客又對盧會講了一件事:“您是想提醒聖人,魯、齊二王的外祖父與郡王有什麼關係嗎?”
對!不能提!【我的娘啊!凌家必須得死!絕不能把郡王和凌氏的關係經我之手擺到聖人案頭。】盧會恨恨地想,凌慶真是混蛋,分明是在坑我。
有此過節,盧會給凌氏判罰的建議就格外的重——十四歲以上的男丁悉數處死,年幼者閹割,凌母、賢妃的嫂子們以參與詛咒為由建議賜死,其餘人等統統流放。【1】
第77章 誰能逃過
紀申與盧會產生了分歧, 繼而爆發激烈爭執。
酷吏審出來的案子可信度不高, 唯一一個審訊結果能夠得到認可的酷吏是崔穎。盧會一貫的作風是無事生非、小事化大,這樣的人拿出來的供詞尚且不知道有幾分真、幾分假,竟然還要這個酷吏再來斷案嗎?
連帶的, 紀申對提出這個動議的蕭禮也產生了不滿, 認為他出了昏招。
蕭禮八風不動地站著, 心道, 當然需要教訓一下生事的人!凌氏如果不被反噬死, 焉知沒有後來者再借這類案子生事?
紀申堅持自己的原則:“巫蠱、謀逆, 自有科條定罪,盧會何人?怎麼敢擅自改動刑律?”他認為十四歲以上的都殺是不對的, 本朝成丁的的年齡是十八歲, 嚴苛一點殺到十六歲也就可以了。以及參與詛咒的人是凌母,兒媳婦如果沒有參與,就不應該殺掉。凌家的小兒媳婦出賣了自己的公婆、丈夫,應該依法重判。【1】
按照律法, 紀申給出的方案是, 凌家十六歲以上的男丁處死, 凌母參與詛咒,處死, 其他人流放崖州。同時,高陽郡王也不能忘了, 大家都看得出來他回來是幹什麼的, 他涉嫌詛咒的案子有凌慶的手筆, 難道凌慶事發就沒有他的手筆了嗎?紀申認為高陽郡王也應該得到懲罰。他的家人犯法,家裡烏煙瘴氣的,他也有責任,具體怎麼判,請聖人給個裁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