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和木魚一起前去檢查的技術人員王盟接話道,「兩個值班人員都問過了,案發時間,他們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而且據他們交待,除了醫院裡的工作人員,這一個星期內沒有外人進過監控室。」
在場的刑警面面相覷,有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對案件的方向大致有了判斷。
接下來,法醫將現場拍攝的照片,放映到中央屏幕上,開始條分縷析,「根據現場的線索採集,以及剛剛從隋醫生處得到傷情的信息,推理出以下案發經過:
一,兇手先掐住被害人頸部,將其用力摜在牆上,腦部受到櫃角的撞擊,此時被害人還未失去意識,與兇手進行了一番搏鬥,因為被害人身上有較多搏鬥中產生的傷口和淤青。
二,在搏鬥中,兇手擊中被害人頭部,導致其失去意識,接下來,兇手將被害人抱到診斷床上,呈解剖學姿勢,褪去其上衣,露出胸膛,將手術刀插入被害人胸骨,但因為有胸骨的保護,刀子並沒有刺入胸腔,所以並未致命。
三,兇手用另一把手術刀,目前確認為15號小圓刀片,在被害人的左胸刻下一個圖案,刻得不深,也非致命傷。」
照片隨著法醫的講述而放映完畢,劉全點頭示意,他的頭髮齊刷刷立在頭頂,露出前凸的腦門,彰顯他快滿溢而出的智慧。
幾個痕檢員也匯報情況,「我們提取了10份現場血樣,明天早上就可以出結果,不過目前暫時可以判斷出,無有價值的腳印和指紋,門把手、桌面、手術刀上的指紋均來自於被害人,兇手小心謹慎,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
現場所有的情況匯集到一起,劉全站起來,做出總結,「按照齊法醫和痕檢員的發現,對兇手可以做出以下推斷:
一,單獨作案,青壯年男性,年輕有力;
二,和被害人互相認識,被害人對齊無防備之心;
三,熟悉手術刀的使用,具有醫學常識;
四,熟悉醫院內部的作息時間和路線,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
在場的刑警紛紛做好記錄,方便以後的排查搜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