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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就叫你方七,怎麼樣?」方臻給了刺客一個新名字,這個給名字的行為,本身就是一種改變身份的象徵,兩人都心知肚明。

這刺客和方臻身邊的那些夥伴不同,是方臻純粹靠瓦解對方的心理得來的,說得難聽點,是被方臻完全控制心神的,甘願臣服的忠犬。雖然方臻沒把這人當狗看,但留在身邊,也是為了讓他為自己辦事。

通過這幾次的事情,方臻充分認識到,他在大成需要有自己的人手,不然辦什麼事都得他親自出馬,有時候很多事情都趕在了一塊,他就只能一件件去做,或者拜託別人去做,大大降低了辦事效率不說,對他本身也是一種極大的消耗。

其他人,不管是唐星、程萬里還是李清勝,他們都是自己的人手可以用,但方臻身邊只有一個安向晨。而安向晨,還不能算是人手,因為安向晨是他的伴侶,是他老婆。老婆,那是用來使喚的嗎?

再說了,方臻上輩子也是團隊作戰,從來都不是單打獨鬥,他也從不認為,只靠自己一個人,做什麼獨膽英雄,就能辦成大事。

之前沒顧得上,也沒有合適的人選,如今剛好碰上個刺客,方臻便想試試,有了第一個,再有第二、第三個,就不是難事了。通過對刺客的了解,方臻甚至覺得,以後把這個刺客團伙連鍋端了也不是做夢,畢竟排名第七都這麼菜。

刺客對於自己的新名字沒有異議,點點頭又覺得不出聲不是太恭敬,「是,方七全憑主人吩咐。」

「別叫主人,我聽不慣。」方臻撓撓下巴,「你們組織的頭兒,你怎麼稱呼他?」

「義父。」方七說完,自以為心領神會,毫無障礙地就換了稱呼,「方七多謝義父賜名。」

方臻眼皮一跳,他可沒有給人做爹的特殊癖好,兒子有虎崽一個就夠了。

而且方七的歲數,比他現在這具身體的年齡大,方七把他叫義父,那管安向晨叫什麼,義母?乾娘?可拉倒吧,這便宜占得還不如不占。

「叫老爺吧。」方臻最後挑了個還算滿意的。

其實他也不知道該讓方七叫自己什麼,這還是想到程萬里那幫手下,都管程萬里叫「老爺」,他覺得,「老爺」應該是個挺合理的稱呼。再說,阿花也把自己叫「老爺」,手底下的人統一稱呼,挺好。

「老爺。」

「嗯。」方臻聽著還算順耳,便定了下來。他有很多話想問方七,但眼前最要緊的還是關大夫的事情,其他的都得往後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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