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友最後流著淚說,她太喜歡他了,就算分開,她也會一直這麼喜歡他的。
小女友離開後,程昶一人在操場邊的銀杏樹下立了許久,不是不傷心,但更多的是費解,他不明白太喜歡與分手之間有什麼必然關係。
但不久以後,當他看見小女友挽著另一個男生的手有說有笑地走在校園裡,他就了悟了。
那個男生,高大,陽光,帥氣。手裡轉著籃球,恣意奔跑,比他健康。
人活在當代,身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誘惑,每天可面對太多選擇,因此有的路尚未踏上,便預料到結果,有些事尚未堅持,便知道要放棄。
趨利避害,這是人的本能。
是自我保護。
可惜他在初與小女友談戀愛的時候,沒考慮到這些。
他很孤單,小時候父母先後離世,他在孤兒院住了一陣,後來被老院長收養,寄人籬下的日子過了五年。
初三那年,老院長去世,他搬回父母的房子,用父母留下的錢養活自己。
他有朋友,可是都不太親近,大約是因為他較嚴重的心臟病,沒人會與他走得太近。
所以程昶在初與小女友戀愛時,是把她當成生命力很重要的人的,他甚至開始為彼此的未來打算,如何養好自己的身體,如何找一份高薪的工作,亦或自己創業,賺了錢,然後向她求婚,給她一個衣食無憂的生活。
吃一塹,長一智,後來他上了大學,參加工作,再遇到喜歡他,他亦有點感覺的姑娘,他都會事先說明,自己有先天心臟病,比較嚴重的那種。
大學那幾個還會試著與他交往兩三個月,工作後再遇到的,聽說他有心臟病,都是沉默,隔天一條簡訊過來,意思很直白,「我覺得我承受不了這樣的未來」。
期間也有一個堅持得久的,卻在他做了心臟搭橋手術,裝了起搏器以後,提了分手。
程昶也不是不能理解。
人的心要靠機器才能維持跳動,或許在常人眼裡,已不能算是個完整的人了。
誠如事到如今,他再回想少年時,最初那個小女友究竟長什麼樣,他已不記得了。
只記得她很擅畫畫,臨分手時,她送給他一個素描本,本子上畫滿了他各種各樣的模樣,看書時,寫字時,微笑時,走在弄堂里回頭看她時,筆觸間略去他眉宇的懨懨病態,灑上陽光,出奇的好看。
好看得讓程昶相信,她當年是真的太喜歡他。
可惜那個素描本,在一次他搬家後遺失了,一如他不記得她的模樣一般,並不怎麼可惜。
程昶這才後知後覺地意識到,自己便如奔走在這塵世中的芸芸眾生,最終在心上裹了一層堅硬的殼,且他的殼格外厚,仿佛杜絕了情念,以至於後來遇到再多形色萬千的女子,他也沒動過心。
實在太難動心了。
程昶工作幾年後,參加過不少同學同事的婚禮,有的在歐洲的小禮堂里,有的在富麗堂皇的酒店,有的則是鄉下的流水席。
無論哪一種,到末了,都要新人宣誓,百年好合,永結同心,無論貧窮,富貴,疾病,相守白頭,永不離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