吟笑兒見過判官筆,卻沒見過用這種長筆做兵器的,大為好奇。
小姑娘和質樸也都抬頭看著那位神仙般的人物,只有恬淡少年依舊低頭寫字,他正在寫“之”字。越是簡單的字越難寫,所以他寫得格外認真,似乎沒有聽見來者說了什麼。
白衣人顯然對這個專心刻字的少年產生了興趣,繞到他背後看他刻字。
“還是老樣子,有其師必有其徒,一樣的沒出息。”
白衣人只是看了一眼,便輕蔑地說道。
少年還是沒有理會,認真地完成了“墓”字的最後一筆。
“姑娘,刻完了。”
少年起身,將墓碑立在吟笑兒的面前。
“一字一兩,一共五兩銀子。如果需要上色,就再加一兩。”
吟笑兒吃了一驚。
她並非驚於少年刻得如此之快,也不是因為他對來者不聞不問,而是驚訝於這個墓碑竟會如此之貴!
她不禁一聲苦笑,道:“一兩銀子一個字,還好我刻的少,不然連死都死不起了。”
“庸俗!”
白衣人再次強調了自己的存在,毫不掩飾輕蔑的口吻。
“再好的字用錢來衡量,也是個‘俗’字,俗不可耐。”
少年微微一笑,說道:“學手藝本來就是為了混口飯吃,在下俗人一個,不會附庸風雅,姑娘不要見怪。”
少年雖是對吟笑兒說的,但白衣人聽了,卻變了臉色。
他一直在這裡冷嘲熱諷,卻無人理他,本就生氣,此時又聽少年嘲諷他附庸風雅,更是氣憤,忽然一個側身,長筆點向少年,掌風雷動,兩招便將少年手中的石碑奪了過去。身法之快,令人瞠目。
四個年輕人都是一陣驚呼,就連恬淡少年也有些沉不住氣了。
“你……”
眾人以為白衣人會一氣之下將墓碑毀掉,沒想到他竟將石碑翻倒在地,躍起身子,在石碑的另一面刻起字來。
白衣人身子懸空,手中三尺長筆如同浮塵般舞動,筆走如飛,這身手卻將恬淡少年比了下去。
片刻後,白衣人收筆入懷,一個兔起鶻落,抽身而回。
“學著點吧,沒出息的小子!”
話音剛落,白衣人便沒了蹤影。
“師叔留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