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如水,不管她再怎麼鬧,日子也還是一天天過了。
新婚當天,替沈茵仔細打扮好,沈母看著漂亮的女兒,一時感慨,抱著她也是不禁一通哭,哭女兒命苦,哭自己當初就該早早的把她許個人家。
這地兒男多女少,他家女兒不僅能幹,模樣也還算周正,自然是有幾家想求,只是他們總想著女兒還小,還能再挑。結果這慢慢一挑,大兒子忽然就跟那李姑娘好上了,碰上這麼一樁破事,如今,他們也只能對不住女兒了。
沈茵就這麼不甘不願地被抬到了程家,待到下轎時,她都哭得沒聲了。
她渾渾噩噩地被推進新房,坐下之後,也不待喜娘開口,便猛的將頭上蓋頭掀了下來,露出了一張清秀的少女面容。
畢竟是市井小民成親,到底十分樸素,在少女如濃墨般烏黑的發間,只戴著幾朵紅艷艷的絹花,唯一值錢點的首飾,大約就是耳朵上的一對銀墜子了。
想來若不是程家送了紅緞子,嫁衣是最後怎麼也要再疼一回閨女的沈母趕製,她定然是得去租旁人穿過的。
但樸素歸樸素,如今還只有十七歲、正當好年華的少女,青春明媚,再怎麼樣也是十分美麗的。
沈茵就這麼瞪著一雙紅通通霧蒙蒙的杏核眼,小小的嘴也在倔強地微微翹著,看上去很是有種不屈的勁兒。
喜娘頓時著急道:「哎哎哎,新娘子你怎麼自己把蓋頭給掀了呢!不吉利!」
沈茵沒有理她,而是高高揚著頭顱,望向了自己身旁同樣著一身紅衣的程珩,結果,卻在看到對方的那一瞬間,微微一愣。
這就是程珩?那個膀大腰圓、殺過人、見過血、也立過功的程珩?
她自然是十分吃驚的。
這程珩,竟然與她跟小姐妹們所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程珩並不算英俊,卻也並不難看,哪怕臉上有道疤痕,也不至於會嚇到人,甚至還瞧得出幾分清秀來。而他的個子,雖比嬌小的她高了大半個頭,但卻跟五大三粗這個詞絲毫不沾邊。
沈茵不禁想,若是程珩能換一個表情,再換套衣服,說他是個書生,倒也許還更像一些。
沈茵頓時有些發懵了,傳說中的那個可怕的人,怎麼可能會是這麼個模樣呢?可是,這是他們的新房,也不可能會有別人來呀……
這個人,竟然當真就是那個程珩。
也許正是因為有了這樣的對比,沈茵對他的牴觸也忽然就少了許多,至少沒那麼害怕他一巴掌就能夠拍死自己了。但她的內心仍是十分的不甘願,畢竟這終歸不是她想來的,她不想嫁給程珩。
就在沈茵瞧著程珩愣神的功夫,一旁的喜娘又笑盈盈地打破了這份沉寂:「新郎新娘來喝交杯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