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麼做,二叔二嬸不可能同意。」皮儀夏一針見血地說。
「我當然知道,所以才來找你啊。不是說愛樂樂團要去□□嗎?我聽安銳說你們也要去,兩個人是走,多加幾個也沒關係吧?到時候我就和我爸媽說,咱們是一起去聽音樂會的。」皮儀春說。
愛樂樂團是國際知名大樂團中的NO.1,尤其這還是第一次來華國巡演,意義不同往常。皮禎本身就是音樂界的人,以這個為理由,他不會反對。
「拉上我一起撒謊,不好吧?」皮儀夏說。
「這怎麼能叫撒謊呢?我們又不是不去,只不過會早幾天出發,邊走邊體驗生活,靠自己的聲音賺錢,這不是很有意義的事嗎?我爸以前還常說我們是悶在練習室里狂吼亂叫,我走出來了,他樂不得呢。」皮儀春理直氣壯地說。
皮儀夏發現,他這位堂哥不僅笑起來像二哈,骨子裡也很有二哈潛質。
皮禎真要是樂不得,皮儀春還會巴巴地跑來求他?
不過,如果他不同意的話,以這幾個二世祖的性格,怕是偷跑也得溜。到時候聯繫不上,更麻煩。
還不如把他們放在視線里盯著好些。
「你真的會一路去B市?」皮儀夏問。
聽到堂弟的問話,皮儀春就知道這事兒有門,立刻打起了精神。
「肯定啊,我們都說好了。到時候□□裡面音樂會開始了,我們就在外面來個現場,四捨五入我們也算在□□表演過的樂隊了哈。」他樂呵呵地說。
「……」這種四捨五入法還真是新奇。
「我還要和安銳哥商量一下才行。」皮儀夏說。
畢竟是兩個人的事兒,他不能自己就拿了主意,尤其安銳那邊,說不定要提前動身去和樂團會合,未必有時間陪皮儀春胡鬧。
「如果你們後天能動身的話,可以跟我們走。不然就只能憑自己了。」安銳的聲音從房間外面傳進來,緊接著人出現在門口,不知道聽了多久。
「好好!」皮儀春笑得眼睛都眯了起來,就差張嘴吐舌頭戴藍色美瞳了。
「還有,你們想和我們走的話,路上得聽我們安排。不然我會立刻給伯父伯母打電話,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他們。」安銳又說。
這些富二代平時倒不怎麼出格,頂多就是聚一起組了個樂團玩,比起那些泡吧濫-交鬧市飆車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們不知道強了多少倍。
只是他們骨子裡的叛逆還在,必然得有個能拿得住他們的人,不然這一路上他們怕是得上天。
皮儀春猶豫了一下,還是同意了。
到了日子,他們匯集到一起,坐上車出發了。
在第一站下車時,穿透樂隊的隊員們特別興奮,在車站就想掛著吉它來上一曲,被安銳掃了一眼,這才安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