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冠買通大夫殺人,又買通仵作誣告於死者髮妻,當以謀殺罪跟誣告之罪並論。判處斬刑!”
“衛榮從身為醫者,不思救人,卻以銀針害人。雖不為主謀,卻也犯殺人之罪,判秋後處斬。”
“馮大橋,身為仵作,在驗屍之中收人財物,偽作驗屍結果,當以大周律中關於沒有俸祿的吏人,受賄枉法達二十五匹絹判流罪論處。加之誣告之罪,數罪併罰,當杖一百,發配千里。”
雖說為丟性命,可是流放千里去受管制做苦役,卻也足以讓他再無盼頭了。
“彭忠義,意欲殺人,當以謀殺判。且意欲毒殺監牢在押犯人,足以視為藐視官府,當罪加一等。鑑於謀殺未遂,遂酌情判為流放三千里,六年後方可回鄉。”
“彭強,彭三兒父子、春香樓秋月三人為一己之私,成為彭忠義的幫,本該嚴懲。可鑑於三人有悔改之意,且指證於他。遂,判為流放三年。”
如此判處,倒是未有人不服。
一干人犯被押下去時候,彭老爺跟彭夫人心中早已是五味雜陳。
“王爺,下官這就讓人將一干證物封存入冊,以做日後刑部查閱之用。”破了案,最高興的當屬錢縣令無疑了。
且不說此時對他的政績是否有益處,只說那壓在心頭的兩塊石頭被推翻,就足以讓他通體舒坦的了。
蕭清朗餘光瞥了他一眼,似笑非笑道:“你是說哪個證物?”
“自然是銀票跟荷包了,另外那錢莊掌柜的跟彭家繡娘的證詞也要再謄抄一遍,此案當作典型上報刑部。”錢縣令一邊說,就招呼著師爺跟書吏上前,欲要將那些證言證詞遞給蕭清朗查閱。
蕭清朗看了他一眼,緩緩道:“誰說有荷包了?誰說本王尋的彭家成衣鋪的繡娘,就是當初給彭德冠繡荷包的人?”
他那一眼,高深莫測,意味深長。可話里的意思,卻讓錢縣令一愣。
錢縣令覺得自個大概是真的有些醉了,怎得忽然聽不懂王爺的話了。
他小心翼翼的追問道:“王爺是說,你在堂上讓人尋來的荷包跟繡娘,都是在詐那彭德冠?”
蕭清朗嘴角微微上揚,好心情的解釋道:“所謂兵不厭詐。正常而言,人對過往瑣碎小事的記憶應該是模糊的,就算有些印象,可大多也難以回想起細節來。就好比馮大橋當初向彭德冠所要那荷包,本是看重了荷包的精美雅致,按道理來說那荷包對他應該印象深刻。可是,現在再回想起來,他就只覺得是個藍色荷包,卻記不清上面所繡的花色圖案……”
“而彭德冠必然也一樣,而且在縣衙大堂之上,他本就心神恍惚,又因錢莊裝櫃的跟夥計的話心虛不已。所以,錯認個荷包,也不足為奇了。至於那繡娘……”蕭清朗說著,就點了點那被錢縣令小心以待的荷包,“可不就是大人昨晚讓人尋來繡荷包的繡娘麼?”